第七课 历史文化背景与文意脉络(二)

一.叙事体裁

A. 叙事是什么?

圣经的叙事是从历史的角度来认定。叙事不仅是记录历史而已,最重要的目的是藉此显明神的作为,包括他自己的作为,和他在属他的子民甚至列邦中的作为。旧约的历史叙事体裁占最多篇幅,让人透过这些事迹更认识神。

B. 叙事不是什么?

1. 不只是关于旧约时代的人或事;主要是关乎神对旧约时代的人的作为,借着他们成就了什么。

2. 不是充满隐藏意义的寓言或故事;要避免把原来没有的意思读进经文里面。

3. 不一定直接的教导人,却时常间接表达其他教导,这些教导与圣经明确的教导相配合。

4. 叙事里的事件不一定都有一个特殊的寓意,不宜过于精细地解释;叙事有一个主旨,要表达重点(通常只有一个重点)的主要结构。

5. 不是为了回答所有的神学问题而写下来的,它本身有特殊的用意和明确的目的。

6. 叙事所记录的并不代表圣经的立场。最终的目的是借着对人、事件、环境等叙述来传递信息。圣经的叙事和选材是有选择性的。

二.律法书

A. 律法在启示中的意义

1. 历史性的意义: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中产生有效的约束性和教导性

2. 救恩性的意义:显明救恩的必须性和重要性

3. 启示性的意义:启示神的属性与作为

B. 研读律法书的基本原则

1. 旧约律法是约的条款,对立约双方均有约束力。

2. 旧约不等同新约。

3. 旧约仍然是神的话。

4. 新约更新了旧约的大原则,更显出律法的意义。

5. 旧约律法中那些在新约中明确重订的,才是基督徒律法的一部份。

C. 律法的特征

1. 律法有典范的特征。它借着实例来设立标准。换言之,律法的规章原是要作为一个可靠的准则,适用于所有的人,而不是一种专门的法律条文。

2. 律法使我明白,要倚靠自己的力量来讨神的喜悦是不可能的(罗3:20)。因此研读律法书时,应该存着谦卑、感恩的心。

D. 神学原则

1. 这些原则必须能反映在经文中;

2. 这些原则必须超越时代;

3. 这些原则必须与圣经其他的主要神学相吻合;

4. 这些原则必须和旧约 新约的听众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