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二课 第二次回归—悔改与顺命

一、第二次回归的背景

A. 第二次回归的时间(拉7:1-9)

第一次回归在主前538年,80年后才有第二次回归。以斯拉和部分祭司利未人在亚达薛西王7年(主前458年)正月起程,五月就回到耶路撒冷。

B.第二次回归的领袖─以斯拉

1.以斯拉是祭司:拉7:1-5是以斯拉的家谱,他是大祭司亚伦的后裔,有当祭司的条件和身分。

2.以斯拉是文士:拉7:6说以斯拉是“敏捷的文士”,那可能是波斯宫廷里一个官衔,管理犹太人宗教和治安事务的。

3.以斯拉精通神的律法:拉7:6、11、12、21都说他“通晓耶和华赐给以色列人的诫命和律法”,拉7:10又说他“定志考究遵行耶和华的律法,又将律例典章教训以色列人”。考究、遵行、教训,这三部曲是以斯拉事奉的核心。

C. 亚达薛西的谕旨(拉7:11-26)

1. 派以斯拉教导和落实神的律法(拉7:11-14):第1次回归的目的是重建圣殿,让犹太人重建敬拜耶和华的生活;第2次回归的目在属灵方面建立百姓,使神的子民得到更新。

2. 批准犹太人回归(拉7:14):凡甘心乐意回耶路撒冷去的以色列人,都可与以斯拉一同回去。

3. 赏赐献祭经费和圣殿器皿(拉7:15-19):亚达薛西命以斯拉把他和谋士赏赐的金银、并巴比伦全省不回归的百姓和祭司们甘心献给神的礼物,带回耶路撒冷,献在圣殿的坛上。

4. 补给其他经费和免圣殿事奉者纳税(拉7:20-24):亚达薛西说圣殿里若再有什么需要,以斯拉可从王的府库里支取。他又降旨与河西的国库的官员,吩咐他们照以斯拉的要求支钱。亚达薛西对其他民族的神非常尊重,允许所有在圣殿供职的人,都不必向国家进贡、交课和纳税。

5. 回应总结(拉7:27-28):以斯拉对神的称颂。

二、第二次回归的过程

A. 第二次回归者的名单(拉8:1-14)

这次回归的人数明显比第1次少了很多,男丁只有1,500人,家谱里有些名字与拉2章的家谱相同,显示他们部分同族的人早于古列的时候已经回国了。家谱的次序是祭司亚伦的后裔、大卫的子孙,最后是普通百姓。

B. 征召利未人回归(拉8:15-20)

出发前以斯拉发觉回国的行列中竟没利未人,他便派首领去见易多,请易多鼓励利未人回归。给果有40位利未人和220个圣殿仆役一同回归。

C. 祷告求主预备(拉8:21-23)

动身前一同向主祷告。从巴比伦到耶路撒冷的路程并不短,在那荒凉的路途中,很可能会有盗贼来抢夺他们的金银财物。百姓集齐在亚哈瓦河边禁食祷告,求神保护他们的安全。

D. 分配祭司携带金银器皿(拉8:24-30)

以斯拉要带非常多金银财物回耶路撒冷,出发前,他把金银器皿一份一份的分给不同的祭司和利未人携带。直到他们回到耶路撒冷,完整的把他那一份全数交还到圣殿里。

E. 平安到达(拉8:31-36)

正月十二日起程,神垂听了他们的祷告,在3个半月的行程里,他们完全没有遇到事故,平安的回到故土,他们就向神献燔祭和赎罪祭。

三、异族通婚问题

A. 犹太人与异族通婚的罪(拉9:1-4)

被掳归回的犹太人虽经历神对他们民族的审判(国破家亡、人民被掳),但他们回犹大地后,竟再犯罪得罪神。犹大首领告诉以斯拉,部分犹太人与外邦女子通婚、沾染异国风俗和行异教可憎的事。

与异族通婚,是神在律法上明明禁止的事情(申7:1-4;出34:10-17)。神吩咐以色列人不可与外族通婚,并非因种族歧视,乃是怕以色列人被异族邪淫的宗教沾染。以斯拉所面对的,正是以色列人因与异族通婚而被异教影响,行神看为可憎的事,包括敬拜假神,并可能参与有淫邪成分的敬拜仪式。

以斯拉痛心难过,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头发和胡须,惊惧忧闷而坐。他深深明白犹大就是因犯罪离弃神才遭亡国的耻辱和痛苦。如今神开恩让他们重新做人,但他的同胞竟再犯同样的罪!

B. 以斯拉代百姓认罪祷告(拉9:5-15)

以斯拉为整个民族的罪恶在神面前下跪祷告。祷告中指出国家民族因犯罪而被神惩罚、被交在外邦列王手中。现在神向他们施恩,使他们得到复兴、感动波斯王准他们建圣殿和城墙。因此,要向神承认百姓离弃了神的命令,犯了与异族通婚的罪。

C.以斯拉祷告的特点

1. 与他的同胞认同:以斯拉说“因为我们的罪孽灭顶”,承认他与犯罪的人在同一个地位,要承担相同的责任。

2. 强调罪恶的严重性:以斯拉说“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我们的罪孽灭顶,我们的罪恶滔天。”

3. 犹太人的罪与神的恩典:虽然犹太人犯的罪是那么深重,但民族没被灭绝,中间仍有余剩的人,神感动波斯王批准以色列人归回,重建圣殿和城墙,这都是神赐给他们的厚恩。蒙恩的人竟再次犯罪得罪神,受罚也是罪有应得了。

四、悔改与休妻(拉10章)

1. 群众的聚集:以斯拉真诚恳切为犹太人认罪祷告的行动,不但吸引人到他那里聚集,也感动了人的心。“众民无不痛哭”,聚集的人也为族人的罪恶而难过。

2. 立誓休妻:示迦尼请以斯拉命令犯罪的人休妻,他指出犹太人现在还有希望,第一,神还未审判刑罚他们,他们现在还有机会悔改归正。第二,神有恩典怜悯,他虽是公义的神,但也是充满慈爱的神。只要以色列人肯悔改回转,神一定会赦罪施恩。

3. 办理休妻:祭司长、利未人和百姓起誓后,就立刻行动。通告犹大和耶路撒冷被掳归回的人,叫他们在耶路撒冷聚集。祭司以斯拉向犹太人宣告他们的罪,要他们向神认罪,离绝异族和外邦女子。当时众百姓都愿意面对和改正他们的错误,但他们也提出了另一方案,就是改在别的时候、用别的方法执行这个休妻的决定。原因有三:第一,百姓多,秩序上容易混乱。第二,当时正下大雨,百姓站在没上盖的露天广场里,这环境不适宜作长时间的审问工作。第三,犯罪的人非常多,休妻的事也非一两天可办完。百姓建议让他们暂时回家,然后各人按指定的日期,由他们的士师和长老陪同前来耶路撒冷办理休妻的事。由他们的士师和长老陪同是保证他们没撒谎和不会有屈枉的事发生。他们从十月到翌年一月,费了3个月才查办完这件事。

五、属灵领袖以斯拉

1.以斯拉有渴慕和愿意遵行神话语的心。他在异国没放弃信仰生活,反倒积极的研读遵行律法。

2.以斯拉有信靠神的心。在回国的旅途上,他不求王派兵护送,却带领百姓祷告仰望神。

3.以斯拉不夸耀自己,凡事谦卑。他不断说“神的手帮助我”,把一切荣耀归与神。

4.以斯拉有对付罪恶的决心。当知道百姓娶了外邦女子为妻,甚至效法她们拜偶像后,就用强硬的态度召集所有百姓,要百姓休妻除罪。

5.以斯拉关爱同胞。他知道百姓犯罪后非常伤心,愿意与犯罪的百姓认同。他在爱的领导下,建立百姓,成为蒙神悦纳、得人喜爱的属灵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