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伯32-37章 

约伯和3个朋友的辩论结束了,他无法说服他。这时约伯仍自以为义(伯29-31章)。以利户因此向约伯发怒,责备他自以为义。接着,以利户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一、伯32

1. 不要因为外在(名声、财富、寿数)的成功而自以为聪明。

2. 如果智慧来自神,那么智慧就不可能只是一种软弱无力的安慰,无法帮助人面对莫名的苦难。因此,约伯3个朋友所说的话语当中显然没有智慧。 

二、约伯在辩论中犯的3个错误

A. 以偏概全(伯33章)

1. 人遭遇苦难时,以为神都不说明原由。但以利户认为这是错误的观念。人自己无法理解神的解释就心生苦毒,殊不知神其实三番两次地向人说明,只要人肯听、肯悔改,神就赐下恩典,领人远离灭命的深坑。

2. 人常常容易以自身的经验来推论神的属性。但我们不仅要透过自己的生命经历来认识神,也要透过别人的生命经历圣经的启示来认识神。 

B. 误以为神是邪恶的(伯34章)

1. 约伯以为自己毫无过错,神却降灾于他,所以就把一切苦难的原因归咎于神的邪恶。以利户提醒他“神断不行恶全能者断不作孽。”(伯3410)

2. 如果神是自私自利的,那么世界就无法正常运行,甚至天地早就不存在了。当我们看见天地仍在运转时,就当知道公平公义的神仍在掌权。如果掌管天地的神是恨恶公平和公义的,他就得从管理万有的位置上退下来。 

C. 以自我为宇宙的中心(伯35章)

1. 约伯以个人“犯罪”与“不犯罪”没法改变自己遭遇为由,认为“不犯罪”的人生并不比“犯罪”的人生好。这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宇宙观。以利户因此提醒约伯转眼望天,要知道神才是世界的中心我们当检视自己与神的关系,而非要神来服侍我们,或者依据我们的行为操守来决定是否赐福我们。

2. 以利户的观点有个缺失。他以为人渺小神浩大,所以人犯罪不会减损神的荣耀,人不犯罪也不会加添神的荣耀。圣经的教导却是神乐意并喜悦看到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也以此为他的荣耀。当我们听信魔鬼的引诱选择犯罪时,神的心会伤痛,甚至后悔造人;神更为了赎回人而让耶稣舍命死在十架上。但我们不要因此推翻以利户的观点,因为他说世界是以神为中心,而非以人为中心是对的 

三、以利户进一步的论证(伯36-37章)

1. 神是在乎人的。虽然人的行为不会加添或减损神的属性,神仍表达他厌弃恶人、眷顾义人的态度。

2. 神会管教人,乐意挽回人脱离罪孽、苦难、刑罚。神要使用苦难,人从苦难中救拔出来人若在当中悔改就必得救,否则将无知无识地灭亡。换言之,神使用苦难,但苦难并不会限制神的作为。 

四、结语

以利户和约伯最大的差别,在于以利户以神为中心来看约伯和3位朋友人生当中的一切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