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课 辩论与查经

一、保罗在帖撒罗尼迦的布道(徒1719

辩论式的布道:讲道、布道及辩论,从不同的角度辩明福音。

1.  辩论的目的:讲解、陈明:基督必须受害,从死里复活,耶稣就是基督。

2. 说服与努力

a.  听了劝(徒17:4):在听众中,有一部分人接受了保罗的讲解。

b.  说服与心理学:在心理学中,讲者可以说服听众,而传福音也有说服的需要,但不要煽情,以免阻碍圣灵的工作。

c.  护教学:在知识水平上为基督教辩护。

d.  为信仰辩护:遇不信者或异端,我们可以为基督教辩护。

3. 不同的效果:有信的,也有不信的。

4. 最极端的回应(徒17:6)

a. 迫害与受苦的理由:反对的人,对传福音常加迫害。

b.  福音的震撼:连外邦人也称保罗等“搅乱天下”。保罗没有政治动机,是守法公民,但因福音的震撼力被如此控诉。

二、辩论布道面面观(徒17:2)

1.这是对话:有互动不是单向传递信息或说教。

2.这是问答:可以提出疑问,或对不明白的地方要求再多一点解释。

3.这是理性的思考:有深入思考才会有问题提出。

4.以对方为中心为真理辩明,为不信的竭力找答案,使对方知道信什么,真理的追寻者,必能认识主。

a. 信的也很多(徒17:4)。

b. 感性和理性的平衡。

这种布道的方法,特别适合知识分子,但从事辩论的人,也应靠赖圣灵的工作,避免产生言语上的冲突,或是口服心不服,因不服气而拒绝救恩。

三、考查圣经(徒17:11)

1. 对解释圣经三种不同的态度

a. 个人而主观的解释:望文主义,凭个人当下的领悟,即兴的分享。

b. 灵意解经:将一些普通的生活用句,或比喻延伸为特别属灵的象征。

c. 客观的查考:原文的意思,当代的文化,风俗的参考,人、事、时、地、物。

前两种方法不足为法,教会应多客观查考,按正义分解真理的道。

2. 庇哩亚的人

a. 甘心领受(徒17:11)

b. 天天考查

c. 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福音性查经使参与者可深入思考,而又有圣经根据,但参与者宜非信徒多过信徒,避免非信徒感到有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