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课 行事为人的原则(罗14:1至15:13)
作为基督徒弟兄的角色,面对一些引起争论的事,例如食物与守日的问题,应当怎样实践爱心呢?保罗在此不是针对吃喝、守日与得救的关系,而是讨论信徒之间不同生活方式的问题。重点不在澄清事件本身的对错(参林前9章),而在矫正信徒相处时的错误态度。
一、自由的原则─忍耐(罗14:1-12)
A. 接纳分歧
不可因食物或日子的问题彼此论断,互相轻看。因为信徒各有基督为主,并且将来在审判台前,各人要直接向神负责。“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罗14:1)这节经文预设了在教会里会有不同的意见(辩论),但我们不要为各自的观点互相争论,也不要害怕各自的分歧或是避而不谈。相反,我们可以藉着爱心去接纳和处理这些分歧。即使在最好的教会,也不可能每一个人对每一件事的看法都相同。
B. 尊重别人的意见
藉着抒发各自的见解,我们更能明白圣经所教导的真理。所以我们要聆听、接纳和尊重别人的意见。不同的意见未必会引起分裂,反而可以让我们彼此更了解,又互相学习,消除误解,使大家的关系得以改善。
C. 3个例子
保罗在这里谈到引起“争论”的事关乎行为方面,他列出3个例子:
1. 吃肉还是吃蔬菜(罗14:2)─可能因为市上出售的肉类往往曾被用来拜偶像(林前10:25-28)。
2. 守特别的日子(罗14:5-6)。
3. 喝酒(罗14:21)。
D. 保罗的判断
在本质上,这些引起争论的事与信仰有关,因为人认为这些都是“为主”而做的(罗14:6)。这些问题的背景,可能源自旧约和犹太教关于洁净与不洁净的规例。这些问题关系到行为与态度,而非个人得救。保罗对这些事的判断是:“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罗14:14)
二、爱的原则─关怀(罗14:13-23)
A. 以爱心约束自己的自由
1. 保罗本人虽同意“信心坚固”者对食物的看法(罗14:14),但勉励他们要为着不绊倒软弱的弟兄,宁愿约束自己的自由,不吃某些食物。
2. 保罗在这段经文提到“软弱”的基督徒。他描述这些人藉着持守某种宗教礼节,以表示对神的尊崇,非关乎救恩,所以保罗不容许再争论。
B. 问题
1. 什么是信心软弱呢?是指信心不成熟的人,他们的信心还未坚固,无法抵受外来的压力。
2. 基督徒能不能吃祭过偶像的食物呢?
3. 有信心的人,即“坚固的人”(罗15:1),可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但要怎样行才合宜呢?
C. 保罗的原则
1. 对以上问题,保罗定下了原则,就是基督徒在一些引起争论的行为问题上不应彼此论断,因为神会根据每个人敬虔的标准来审判他(罗14:10-12)。保罗以爱心对待这些软弱的弟兄。
2. 每个人都应按着自己的良心行事。有人有些特别的顾忌,他们可以不去做某些事,却不必把这些顾忌变成教会的戒律。如果是关乎信仰本质的事,当然不能妥协,但是大部份的分歧都只是个别的不同看法,所以无须设立规条。
3. 我们的原则是:基要的真理,必须合一;次要的分歧,可以各持己见。无论做什么,总要凭爱心去做。
三、基督的榜样─顺服(罗15:1-13)
A. 当学习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悦(罗15:1-6)
坚固的人与软弱的人都应以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悦为榜样,彼此接纳,追求和睦。
B. 当学习基督接纳不同的人(罗15:7-13)
基督不单是犹太人的主,也是外邦人的主;同样,信徒也要彼此接纳,藉此荣耀神。在罗15:7,保罗概括了教会内彼此接纳的原则:凡基督所接纳的,都应当接纳。保罗把这原则应用到他在此信中一直论到的处境─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归为一体(罗15:8-12)。
四、温习题
1. 面对教会内的弟兄行事为人有所差异时,我们应秉持哪两方面的原则来处理呢?
2. 我们应在哪两方面学习基督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