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七课 从神而来的福音(加1-2章)
一、序言(加1:1-10)─本书主题
1. 保罗作使徒是直接出于神的选召(加1:1)。
2. 耶稣基督舍己替人赎罪,是人得救的唯一根源(加1:4)。
二、保罗信息的神圣来源(加1:11-24)
A. 所传福音的来源(加1:11-12)
保罗指出,他所传的福音是唯一真正的福音。这福音是他“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加1:12),而且耶稣基督就是启示的内容。
B. 蒙召的经历(加1:13-24)
约在公元33年,保罗在往大马士革的路上信主。之后,他在阿拉伯和大马士革逗留了约3年。公元36年,保罗信主后首次到访耶路撒冷。
三、保罗的使命得到支持(加2:1-10)
A. 被其他使徒接纳(加2:1-5)
经过14年不断传道的事奉后,保罗回到耶路撒冷,那时耶路撒冷的领袖私下会见他和查问他。问题的中心在于摩西律法在传福音事上的位置,特别是外邦人应否受割礼的问题。保罗坚持主张:外邦人不必受摩西律法的约束。保罗作使徒传福音,虽不用耶路撒冷主要使徒的授权,但他向他们陈明所传的福音,免得他们否定他的宣教使命,不承认外邦信徒的地位,形成教会的分裂。
B. 使徒们分受神不同的托付(加2:6-10)
这次会议的决议,决定保罗的信息使他适合获委派作外邦人的使徒,而彼得的信息则使他适合作犹太人的使徒。
四、与彼得冲突(加2:11-21)
这段是两章见证的总结。保罗与彼得的冲突,证明他不是在人的管辖下传福音的,包括来自耶路撒冷的使徒。
A. 申明问题(加2:11-16)
1. 保罗对彼得提出尖锐的指控─“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加2:14)。彼得起先和外邦信徒一起用膳,可见他认为摩西律法对食物的禁制已不再生效,但为了避免触犯雅各派来的律法主义犹太信徒,他就违背内心的信念(“装假”),跟外邦人隔开,且导致其他犹太人采同样行动,使外邦信徒的地位为之贬低。教会的合一大受影响,难怪保罗要指责他。
2. 保罗说明像彼得这样的犹太基督徒对福音应有的正确诠释。加2:17-21教训我们,得救是靠基督,而不是基督加上律例。
B. 申明福音(加2:17-21)
1. 保罗指出,彼得的行为与福音的基本信息相违。甚至犹太基督徒也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加2:16)。
2. 保罗总结说,这问题终归回到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之工(加2:20)。信徒藉着信与基督联合,基督既按律法的要求(加2:19“因律法”)死了,信徒也就离开律法的辖制(“向律法死了”),且有基督复活的新生命,从此信靠基督,为神而活。
3. 加2:21─人为的努力(如遵行律法)倘能叫人在神面前得称为义,基督就毋须代人而死了。如果人忘记这点,仍强调守律法称义的途径,就是枉费神的恩典了。
五、温习题
1. 在序言中(加1:1-10),保罗点出本书的哪两个主题?
2. 根据加2:7-8,保罗奉派作什么人的使徒,而彼得则是什么人的使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