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神的愤怒(罗1:18-32)


一、罗1-3章的思路

1. 使人类远离福音的最主要原因,是人无法看到自己需要耶稣,所以不肯承认需要耶稣的救恩。耶稣曾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可2:17)耶稣这句话是回驳法利赛人批评他和“罪人”在一起而说的。他的重点不是说有些人是不需要救恩的义人,而是指出那些人“以为”自己是义人。抱持自义态度的人永远不会就近耶稣。只有在我们承认自己是罪人,无法靠自己解决罪恶问题时,才会去寻找耶稣寻求拯救。否认问题的存在,并不能解决问题;只有承认问题,才有希望找到解决方法。

2. 基督徒的任务是以祷告和圣经的信息,把世人在神面前的真实情况表明出来,否则世人永远不会回应福音。保罗就是根据这种观念,写了罗1:18-3:20。在他让读者明白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可以靠着福音得救之前,先证明他们都需要福音。这3章经文的主旨,在于说明世上每个人都需要救恩,因为人人都在神的愤怒和审判之下。这是个让人觉得灰暗的事实,但正是如此,人们才需要福音的光辉,普世宣教才成了必须的使命。

3. 保罗证明世人都是罪人的步骤如下:先把他们分类,然后提说各类人的良善和对神的知识,再指出他们的错误,就是不但没按这些知识生活,而且还逞强,甚至故意行不义。因此,他们都是罪人,无可推诿。

a. 罗1:18-32针对败坏的外邦社会;

b. 罗2:1-16针对伦理道德高尚的人,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

c. 罗2:17-3:8针对夸耀神的律法却不遵行的犹太人;

d. 罗3:9-20针对全人类,表明所有人在神面前都是乏善可陈的罪人。

4. 罗1:17和3:21十分相似,都是关于神的义已经显明。而在这两节经文之间,保罗就说明世人的不义及对福音的需要。在罗3章之后,他再逐步说明称义的道理。

 

二、经文分析

1. 神的愤怒的显明(罗1:18)。

2. 神的愤怒的基础─人可以知道神的事情(罗1:19-20)。

3. 神的愤怒的原因─人知道神却不荣耀他(罗1:21)。

4. 神的愤怒显明的结果─任凭人犯罪(罗1:22-32)。

 

三、经文信息

A. 什么是“神的愤怒”?

神的愤怒与人的愤怒是不同的,神的愤怒是以圣洁和公义为基础,人的愤怒却常有自私的成分。我们不要以为神是愤怒的神,其实不然。圣经清楚告诉我们,神是“有怜悯的神,不轻易发怒,有丰盛的慈爱”(拿4:2)。

 

B. 神向谁显明愤怒?

1. 神的愤怒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也就是阻挡真理的人(罗1:18)。

2. 阻挡什么真理?是有关神的启示(罗1:19-20),又称为“普遍启示”或“一般启示”。这种启示是相对于圣经的特殊启示而言的。普遍启示有以下特点:

a. 普遍─人人都能知道神的存在(神的永能和神性)。

b. 自然─从大自然来(藉着所造之物)认识神的存在。

c. 持续─特殊启示(圣经)已完成,但一般启示仍然持续。

 

C.    神的愤怒怎样显明?

1. 在将来显明─“救我们脱离将来愤怒的耶稣”(帖前1:10),审判的日子是神显震怒的时候(罗2:5、8,3:5,5:9,9:22)。

2. 在今天透过政府的法治机关显明(罗13:4)。

3. 在今天透过“任凭”人放纵罪恶显明─这是罗1:18-32的重点。

a. 3次提到神“任凭”人犯罪(罗1:24、26、28)。

b. 每次都提到人对神的某种认识─“他们虽然知道神”(罗1:21),“神的真实”(罗1:25),“故意不认识神”(罗1:28)。

c. 上面3节经文指他们是故意蒙着良心去拜偶像。

d. 神愤怒的回应─“任凭他们……行污秽的事”(罗1:24),“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罗1:26),“任凭他们……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罗1:28)。

e. 结语─明知故犯,变本加厉(罗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