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课 全人类的罪(罗3:9-20)


保罗在这里表明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本段经文也是自罗1:18以后的一个总结。

 

一、经文信息

A. 全人类都在罪恶“之下”(罗3:9)

保罗并非表示所有人都“犯罪”,好像人们在不同的事件中违背神的心意似的。他甚至也没有说所有人都是“罪人”,以显露罪完全是人类的问题。他是说所有人都在“罪恶之下”。这用词表明人被罪恶所控制,甚至是奴役。如同加3:22所言,人被“圈在罪里”。[1]英文《新国际译本》(NIV)把这句译作“But the Scripture declares that the whole world is a prisoner of sin.”意思是整个世界是“罪的囚犯”。所以对保罗而言,人类的问题不是犯罪或惯性地犯罪,而是人类是在罪恶之下无助的囚犯。

 

B. 以旧约圣经证明全人类的罪(罗3:10-18)

1. 使徒保罗用圣经经文综合,表明普世的人都在罪恶之下。他的论述有清楚的逻辑结构:

a. 开始和结尾都是同一主题─没有一个义人(罗3:10、20)。

b. 接着两节发展自第一句,以“没有”为重点─罗3:11引自传7:20,罗3:12引自诗14:1-3,53:1-3)。

c. 接着两节从人的语言暴力证明世人的罪恶─罗3:13引自诗5:9,140:3下,罗3:14引自诗10:7。

d. 接着的3节是世人对他人的暴力行为─罗3:15引自箴1:16,罗3:16引自赛59:7,罗3:17引自赛59:8。赛59:7-8原本是讲以色列人里面的罪恶,这就巧妙地提醒以色列人是无法逃避神审判的。

e. 最后的罗3:18引自诗36:1。

2. 本段经文的重点:

a. 驳斥“神有罪”的指责(罗3:10-12,参诗14:1-3,53:1-3)。诗14和53篇都讲到神并非愚妄。

b. 罪的全然污染(罗3:13-18)。

c. 罪的普世性(罗3:10-13)。

3. 罗马书共约70节引用旧约,最多的3章是罗3章、9章和10章,各有10次以上。罗马书引用的旧约经文超过80节,明显例子:

a. 罗1:17的因信称义,引自哈2:4。

b. “神的义”引自诗7:17,97:2;赛38:19等多处经文。

(参“附录三〈罗马书的重要笔记〉”三、因行律法称义?)

 

C.    总结:律法不能救世人脱离罪(罗3:19-20)

1. 这两节经文很自然为下一段罗3:21-31(或大段罗3:21-4:25)福音的核心,作重要的连接。

2. 到目前为止,有关罪与得救的重要经文有3处:罗2:13,3:9和3:20。若单看罗2:13,或许以为人可以靠好行为得救,但3节经文作为思路的推展,来到最后的总结,人与罪的关系非常明显。

 

二、罗马书与教会历史:马丁路德

19世纪中叶,美国奥伯林大学校长芬尼(Charles G. Finney, 1792-1875)说:“罪在宇宙中是最昂贵的东西,从来没有其他任何东西能消耗这么多。赦免的罪或没有赦免的罪,它们的代价都是无限大。被赦免的人,代价主要落在伟大的救赎主身上;没有被赦免的,代价必定落在罪人自己的头上。”



[12]  Douglas J. Moo, The 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 Romans, 1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