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课 两种人:亚当与基督(罗5:12-21)


一、引言

1. 本段经文跟上下文有什么关系呢?本段经文是上文的结语,还是下文的引言?本段经文是罗马书的高峰,保罗用时代的观念来思想。

2. 经文中提到两个互相对立的领域:一个是由死亡支配着所有人的领域,这是属于亚当的时代;另一个是由生命支配一切的领域,这是属于基督的时代。保罗清楚指出,新的时代,也就是生命的时代,已经临到我们了。虞格仁说,以此为背景,福音的意义就能够最清楚地看出来了。福音给我们这些被死的权势束缚的人带来这个信息,即新的时代,生命的时代,已经突然向我们出现了……在人们期望基督将要来的情况下,新时代只能称为“将来的时代”。但现在自从他来了以后,就不再是将要来的了。自从基督复活以来,新时代在我们的世界上已经成为事实了。[16]

 

二、与上下文的关系

1. 罗5章前半段结束之前提到基督的死(罗5:8-10),下半段(罗5:12-21)就很自然的从“死”的根源与“死”的解决来带入主题。罗6章讲到基督的死与基督徒属灵生命的关系,因此是跟上下文的思路连贯的。

2. 罗5章的这两大段都以“藉着(因)……基督得”(罗5:11、21)来结束,可以看出保罗是有次序地表明基督给我们带来的好处。

3. 在上半段里,保罗把我们与神和好及我们在末日的得救,追溯到神儿子的死。他的解说立刻引起一个疑问:基督一人被钉十字架,怎能给许多人带来福气呢?保罗就把亚当和被称为“第二亚当”的基督作比较,使我们看到一个人的行为可以影响许多人。可见罗5章上半段讲称义的好处,下半段则讲称义的中保耶稣基督。

 

三、亚当的介绍(罗512-14

1. 基督以前的人类历史分3个阶段:罪、死、众人都要死(罗5:12)。

2. 今天死亡临到所有人,不仅因为所有人都像亚当一样犯了罪,也是因为所有人都“在”亚当里犯了罪。这在神学上称为“同体说”或“代表说”。

 

四、亚当和基督的比较(罗515-21

1. 相似点─一人的行为影响了许多人。

2. 相异点:

a. 动机─亚当的行为是“过犯”,是任性的。基督的行为是“恩赐”,恩惠的自我牺牲(罗5:15)。

b. 效果─定罪与称义,死亡和生命(罗5:15-17)。以前死亡是王,如今并非以一国代替另一国,否则我们仍然是被统治的奴隶。我们一旦从死的统治中释放,就要开始反过来统治死亡。我们不再是属民,却成为君王,与基督一同作王。

c. 性质─一人的悖逆与一人的顺从(罗5:19)。

3. 被定罪或称义,得永生或永死,全在乎我们是属于哪一族类─属乎亚当的旧族类,还是属乎基督的新族类。所有人生下来就在亚当里,被定罪,要死亡;但不是所有人都在基督里,必须凭信心进入,被称义,得生命。

4. 加尔文(John Calvin, 1509-1564)解释罗5:20时说,罪制服了人,并辖制着人,然而恩惠却临到人类而来帮助人。保罗使我们看到恩惠更显多,如同从天上倾倒下来的恩雨,丰盛泛溢,不但胜过而且还吞灭了罪的洪流。所以,律法定我们的罪,并不是要我们继续留在罪中,而是要使我们认清自己可怜的光景,带我们到基督面前。如赛61:1所言,神差遣基督到世上来,是医治病人,拯救被掳者,解救受逼迫的人。



[16]  虞格仁:《罗马书注释》,页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