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课 脱离律法(二):律法的软弱(罗7:7-13)


注意律法在犹太教的重要。新约使用“律法”这词154次,本书占了50次,差不多是三分一。而保罗书信共用了85次,占新约的一半多。

(参“附录三〈罗马书的重要笔记〉”二、律法,
九、在律法之下与基督的律法)

 

一、律法是罪么?(罗77-12

1. 律法绝对不是罪!

2. 律法与罪的关系:

a. 律法显明罪(罗7:7,3:20)。

b. 律法惹起罪(罗7:5、8)。人有时无意犯规,但因有了规定,就容易触犯。

c. 律法责备罪(罗7:9-11)。

3. 罗7:7的问题在罗7:12得到解答,却引来第二个疑问。

 

二、律法叫我死么?(罗713

1. 叫我们死的是罪,绝对不是律法。例:某人因偷东西犯法入狱,他是否要因法律太严而埋怨呢?可能会,因为没有这样的法规,他就不须入狱。但入狱的根本原因是内心的罪和品格问题。同样的,叫我们死的好像是律法,但实际上是罪。

2. 主张废除道德律的自由主义者认为,规定太严是问题的原因。其实,真正的问题在罪,而不在律法。律法的弱点在于只能显明罪、惹起罪和责备罪,并不能救人脱离罪。

3. 《新译本》把这节译作:“……为了要使罪藉着诫命变成更加邪恶。”《吕振中译本》:“……叫罪藉着诫命显出它是有罪到极点的。”

 

三、罗71484的预习问题

1. 罗7:14以下所讲的内心矛盾,是保罗在信主之前还是之后的经验呢?信徒也有“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7:18)的问题吗?

2. 不信主的人会不会承认“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7:18)?他会不会表示:“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罗7:22)?

3. 你能不能看出罗7:14-17与7:18-20是重复地把一件事讲了两次?作者为什么这样写呢?

4. 你有没有试过罗7:24(“我真是苦啊!”)的呐喊经验呢?

5. 保罗在这内心的交战中有没有得胜?关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