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一课 以色列的自义(罗10章)


罗9-11章是关于以色列人与福音的问题。罗9章的重点是神的拣选,从神的角度看犹太人的不信,并看到神的怜悯与信实;罗10章也提到以色列人的不信,但重点在他们的错误,就是有热心却没有真知识(罗10:2)。“犹太人”和“以色列”在本书共出现23次,“外邦人”18次。如果用“保罗新观”的角度,有助我们明白经文的思路。

 

一、以色列人不知道神的义(罗101-4

1. 以色列人的错误是不知道神的义。他们应有的真知识:基督是律法的总结(罗10:4)。

2. 律法包括旧约的全律法,所有祭祀规条、节期、日子、祭司、祭物、会幕中的圣物、事奉神的条例,还有旧约的重要历史人物等,都预表基督和他的救赎(西2:16-17;来10:1)。“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来10:12)他使所有关于救赎的预表得以应验,完成了律法因人的软弱有所不能行的部份,所以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差别,在于前者没有看到耶稣是律法的总结。

 

二、 以色列人不明白信心的义(罗105-13

1. 陈终道说,犹太人不明白“信心的义”与“律法的义”全然不同。信心的义容易得着(罗10:5-8),罗10:8引用了申30:12-14,证明寻找基督并不难。

2. 信心的义须口里承认、心里相信(罗10:9-10),而两者是互相解释的。信心的义是给一切信的人的(罗10:11-13)。

 

三、以色列人的悖逆(罗1014-21

1. 以色列人的不信是因没有奉差遣的人吗?(罗10:14-15)神在旧约时代已经差遣他的仆人传福音了(赛52:7),但以色列人却没有留心旧约中的福音(赛52:13-15,53:1-12)。

2. 以色列人的不信是因没有听见福音吗?(罗10:16-18)不是,而是听了却不相信(赛53:1)。

3. 以色列的悖逆有先知的预言为证(罗10:19-21),保罗引用了申32:21和赛65:1-2。

(参“附录三〈罗马书的重要笔记〉”十二、听信福音与奇异恩典)

4. 马有藻说,以色列因为过去的失败,今天处在“被弃”的地位,但这正符合神在以色列“被弃”中彰显外邦“得救”的过程。以色列过去太倚靠自己的义,而非出于信心的义(罗10:1-3)。外邦人得救,全靠“信基督的义”(罗10:4-8),信就是得救的途径(罗10:9-15)。以色列人因不听从神而被弃,以赛亚(罗10:16、20-21)、保罗(罗10:17-18)和摩西(罗10:19)的话都是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