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课 神论(三)三位一体

三位一体不是圣经用词而是教义,且是非常重要的教义。这名词由教父特土良(150-230年)首创。

一、旧约的信息

1. 独一的神:“以色列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申6:4)

2. 复数的用词:如“艾罗欣”的字尾是复数,而且神也以“我们”自称(创1:26,3:22),虽复数是表示神的伟大,但也看到复数的观念。

3. 神的使者:虽然也指天使(王上19:7),但有时却指神自己。相关的经文有创世记16:7-13,18:1-21和19:1-28。这几段经文的“耶和华的使者”和“耶和华”交替使用。但创世记18章的3人中很明显其中一位是神自己。

4. 相互有别:救赎主与耶和华有别(赛59:20)。主的灵与耶和华有别(赛48:16,59:21)。

二、新约的信息

1. 独一的神(林前8:4-6;弗4:3-6)。

2. 天父是神(约6:27;彼前1:2)。

3. 耶稣是神(太28:18-20;西1:15-17;约1:3)。

4. 圣灵是神(徒5:3-4;林前2:10,6:19)。

5. 三而一:最好的经文证据是马太福音28:19,“奉父、子、圣灵的名”虽是3位,但“名”却是单数,英文译本尤其清楚。另可参考太3:16-17和林后13:14。

三、神学思考

1. 三位“一体”(约10:30)。

2. 圣父不是圣子,圣子不是圣灵,圣灵不是圣父。圣父是神,圣子是神,圣灵是神,却不是3位神。

3. 现实生活中没有一个比喻可以表达三位一体的观念,只能局部的说明。如:太阳比喻圣父,阳光表示圣子,热能说明圣灵。又如冰、水和气体,能说明三位一体的同质但不能同时存在。

4. 定义:一位独一的神,有3个位格,3位都是神,他们之间有爱的团契,同质,同尊并且同荣;他们的地位相同,能力相同,却有不同的角色,是三而一,一而三的独一神。

5. 三一神的教义不是能以数学观念理解的,必需从圣经整体去掌握。

6. 三一神工作的一节经文:“神(圣父)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圣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透过圣灵的工作,约16:8)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四、错误观念

1. 智慧主义(诺斯底主义):持二元论的灵物对立观念,并不认造物主,也不认基督耶稣。“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么?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约壹2:22)

2. 亚流的主张:亚历山大的亚流主张基督是万有之先被造,后神藉他再造万有。所以基督是介乎神人之间的“半神”,他与神有类同的本质。教会史中第一次教会大会在尼西亚召开(325年),判定亚流主义的错误。《尼西亚信经》就是针对三位一体的问题而发表的,现代的耶和华见证人也是承认神而拒绝基督为神的异端。

3. 神格唯一论:基督本是人,但神后来赐他超自然的天赋。当基督在十架上说:“神阿!你为何离弃我”时就脱离与神的关系,这是“动力神格唯一论”。另一派主张基督和圣灵都是神的形相或形式,认为基督就是父神,父神就是基督,被称为“形相神格唯一论”。撒伯流(Sabellius,215年)为该派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