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课 基督论(五)基督的救赎

“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彼前3:18)

一、名词与概念

1. 救赎或拯救:救赎是付出赎价,使我们得自由。“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6:20)“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西1:13)

2. 和好或复和:从敌对的关系中和好(罗5:10;林后5:20)。

3. 挽回祭或赎罪:前者是挽回神的愤怒(罗3:25;约壹4:10),后者是从人的罪得赦免来看救恩。

4. 称义:是法律用词。

5. 重生和成圣:重生是新生命的开始,成圣是生命和行为成长的过程。

二、基督耶稣的受死

A. 耶稣的受死是代替性的

(赛53:5-6;林后5:21;彼前3:18;罗5:8;约10:11)

1. 耶稣受死就是神自己为我们牺牲,证明了他的大爱(约3:16;罗5:8)。

2. 耶稣的受死不是被逼的,不是非人道的,乃是他甘愿舍身。“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10:18)

B. 解除神、人之间的障碍,人靠耶稣得称为义

“称义”是法庭用词,它满足了神的公义。7方面的真理:

1. 神的羔羊除去了世人的罪(约1:29)。

2. 耶稣以逾越节的羔羊之血,使我们免除神的愤怒(林前5:7)。

3. 基督的宝血洁净我们(来9:14)。代罪羊的丰富预表:

a. 被杀之羊(赛53:7);

b. 赎罪之羊(利4:23-24);

c. 燔祭之羊羔(创22:8);

d. 赎愆祭之羔羊(利14:24);

e. 逾越节之羔羊(出12章)。

4. 基督为我们作了供物和祭物(弗5:2)。

5. 基督为我们成了咒诅(加3:13)。

6. 基督救赎了我们(太20:28)。

7. 基督使我们与神和好(罗5:10)。

C. 成全了律法

律法的要求是不犯罪和成为义,耶稣都成就了。

1. 成为神的义:“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

2. 靠耶稣得神的义:“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3:9)

3.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罗10:4,太5:17)。“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10:4)意思是基督成就、成全了旧约律法。

a. 奥古斯丁:“基督是律法的终结,使一切信他的得称义”,因为这“终结”的意思是“完成”,而非“废去”。

b. 加尔文:“如同依拉斯模所译的‘完成’或‘成全’在此甚为合宜。然而一般人都采取‘总结’,因为总结是更适当的翻译;我也接受这种译法……事实上,一切律法的教训,一切诫命,一切应许,都是指向基督。因此一切都成就在基督身上。但是除非我们除去了一切的自义,完全认清自己的罪,并从他寻求白白所赐的义,否则我们就不能说基督所成就的一切已临到我们。”

c. 英文新国际研经版之附注:“‘总结’一字的希腊文可指‘结束’、‘停止’;或‘目标’、‘达到顶点’、‘成全’;在此最好是采用后者来解释。基督成全了律法(太5:17),因为基督藉着完全遵行律法的要求,以及成全律法的预表与预言,而使律法圆满成就了。”

三、救赎范围的探讨

A. 有限救赎论[15]  

又称个别救赎论、有效救赎论、特定救赎论。认为耶稣只救赎部分人类,因为:

1. 耶稣为教会舍己(弗5:25)。

2. 耶稣只拯救自己的百姓(太1:21)。

3. 神所预定的人才被称为义(罗8:30)。

B. 普救论(泛救赎论)

救恩是神的爱,属于每个人的,只要宣布便可,人不必悔改。此论不合乎圣经真理。

C. 普遍赎价论[16] 

耶稣救赎全人类,只要人类都接受他,他都能拯救。

1. 那些不能得救的,并不是神不拯救他们,乃是他们拒绝救恩(徒7:51)。

2. 神的心意是全人类得救(彼后3:9)。

3. 圣经有更多的经文表明耶稣为全人类舍命(约1:29,3:16,4:42世人的救主;12:47拯救世界)。

4. 耶稣愿意万人得救,他舍己作万人的赎价(提前2:4、6,4:10)。英文圣经的“万人”翻译为“所有的人”。

5. 耶稣为人人尝了死味(来2:9)。

6. 耶稣为普天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2:2)。

7. 另参考罗5:12-21,11:32;林后5:14-21等。

D. 结语

神的心意是所有的人都得救,因此耶稣为拯救全人类而受死,但是有人故意拒绝救恩而失去得救的机会。因此,蒙恩得救的人应该将福音传开。


注解:

[15]  本段之名词乃参照环球圣经公会《圣经新译本》之专文初稿〈特定的救赎:耶稣为谁而死?〉。

[16]  本段论点参考华特‧艾维尔(Walter Elwell)教授之系统神学授课讲义第31课,美国惠顿大学葛培理中心,198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