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课 财务管理:教会的预算

一、 一般原则

重要是收支平衡,所以善于理财的人必经常注意量入为出。若是支出超过了收入,便是有亏损而没有盈余,那便难免出现赤字,捉襟见肘。有此现象,便不很健康了。

二、 教会财政

教会经济大都来自信众奉献,而奉献数目多寡,则是极难估计的:一要看他们经济能力;二要看他们对神与教会爱心;最重要的则是要看教会实际需要究竟如何。不少时候,教会的需要越多,信众的奉献也越多;教会的需要越少,则他们的奉献也少。处理教会财政,一方面固然要量入为出,但另一方面也要量出为入。易言之,便是要把教会的需要尽量的公诸会众,同时鼓励他们多作奉献。而所谓“需要”,固然是要维持现状需要,但同时也要有向前发展的需要。

三、 向前发展

教会工作不论其为圣工或堂务,都必须永远向前发展,更必须永远向上生长。所以任何教会都不应只以维持现状为满足。处理教会财政不能只顾量入为出,同时也必须量出为入,便是为此。

四、 会计法规

财务处理必须严格依照一般会计法规实行:收入数目不论多寡,必发收条,并有存根,甚至另用收银机记录一切收入之账目。支出数目亦必有原物之单据及收条,其较小量之支出如车费或邮票等杂项无从取得单据者,亦必须由经办者签署,并由主管人予以证明。

五、 银行入账

一切收支数目必须经银行入账,不可混乱,而银行票据之签署人,必须每年由堂议会公选。或4人中之任何二人,或5人中之一人必须签署,其余4人则必须有其中任何一人签署,方可有效等等。凡教堂之公款,更绝对不能与私人之银行户口数目有所混淆。

六、 公开账目

制度越严密,收支教会的经济情况越公开,会计制度越严密,收支数目越清楚,往往越有助于会众更热烈的奉献。处理财政必须极为谨慎,若是偶有疏忽,甚或发生问题,那便不免会为人所诟病,对教会更会产生极坏的影响,所以非要特别小心不可。

七、 司库司账

1. 分工:教会的财政,通常由会众所公选或执事中互选而产生的司库处理,他负责管钱,另选一人司账。至于主任牧师或传道,原则上不负责财务。

2. 财政报告举例:香港某某教会2003年8月收支报告

3. 账目清楚的好处:账目清楚叫会友知道事工重点,也间接鼓励他们爱主,爱教会;努力捐献。

4. 支出比例宜:薪金50-60%;事工20-25%;杂项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