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 五旬节与圣灵(一)

路加和约翰的记载

一、引言

1. 五旬节圣灵降临的历史(徒2章),回答了它可否在今天重现,是否基督徒重生之后的第二次经历。

2. 五旬节圣灵降临是三一神的大能作为,彼得的一句话包括了三一真神的工作(徒233)。五旬节圣灵降临,把基督的降生、受死、复活、升天,带到新的历史高峰,使救恩历史前后一贯,使施洗约翰和耶稣的应许与大使命连成一段明显的救恩历史!

3. 曾经在中国传教的华北神学院院长柯理培(Charles L. Culpepper, 1895-1986),经历过圣灵广泛的工作,写下《山东大复兴》一书。[1]他灵命复兴的起源,是在烟台的挪威女宣教士见到他的头一个问题:“柯理培弟兄,你被圣灵充满了没有?”他记述:“我就支吾其词的回答。”其实他并不清楚何谓圣灵充满。[2] 

二、路加的见证

A. 巴别塔审判的逆转(创111-9;徒25-13

圣灵降临,象征巴别塔混乱语言的咒诅消解了。一方面,教会这个合一的群体诞生;另一方面,外邦人也可享受福音的应许。 

B. 恩典之约的实现

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万民因他得福的旨意开始成就(创123;徒239;加313-14)。新约和耶和华的仆人的新作为成就(结3427;赛5312;珥228-32;徒216-21)。 

C. 律法时代的结束与成全

五旬节的大风与火,回应了西奈山的风与火(徒21-4;来1218-21)。耶稣成全并总结了律法(太517。罗104的“总结”也译“终极”,《新译本》)。律法写在心中的时代来到(来810-12;耶3131-34)。 

D. 先知预言的普及化

人不分年龄与性别,皆说预言(徒217-18)。新约的预言是指造就、安慰和劝勉人的讲论,也译作“先知讲道”(林前143-431)或“讲道”(徒196,《和合本》注)。 

三、约翰的见证

约翰福音论及“圣灵与重生”,是本书的圣灵论特点之一,但和五旬节没有直接关系。我们将于第十三课〈圣灵与新生命(一):救恩与重生〉讨论这方面。

1. 圣灵见证耶稣是神的儿子(约133-34)。

2. 圣灵在耶稣身上是无限量的(约334)。

3. 圣灵的赐下是在耶稣受死得荣耀之后(约737-39)。约739说,那时还未有五旬节的圣灵降临。

4. 耶稣5次应许圣灵保惠师的到来:

a. 1416-17─生命契通的灵。

b. 1425-26─启示与教导的灵。

c. 1526─真理的灵为耶稣作见证。

d. 166-11─使人知罪的灵。“他来了,就要在罪、在义、在审判各方面指证世人的罪”(约169,《新译本》)。“指证”(“责备自己”)一词在新约出现17次,多指人的罪被揭露出来(路319;林前1424)。“罪……义……审判”3个字眼皆无冠词,可见圣灵正在显明的,是这些观念的真理,而不是世人某些特定的罪、义或审判。世人有3方面要指证的错误:一是拒绝相信耶稣,二是不再见到耶稣,三是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

e. 1612-14─引导人明白真理。 

四、耶稣与圣灵的相同特征

1. 保惠师与另一位保惠师(约壹21“中保”的原文是“保惠师”;约1416)。

2. 同被圣父差遣(约3171416)。

3. 真理的灵与真理(约14617)。

4. 与门徒关系密切(约141720

5. 圣灵和耶稣都是世界所不能接受的(约5431248)。


[1]  柯理培着,俞敬群译:《山东大复兴》(台北:浸神,1969)。

[2]  柯理培着,刘诚、周瑞芳译:《诸圣之末─柯理培传》(香港:浸信会,2012),页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