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课 圣灵与圣经
光照、解经与宣讲
曲解神的话,是撒但在历史中使人犯罪的头一个工作,也是试探耶稣的主要伎俩(创3:1;太4:6)。这是场属灵的战争,我们的职责是忠于主道(弗6:17“圣灵的宝剑”;提后2:15)。
一、圣经的默示
1. 提后3:16-17─圣经都是神所“呼出”、“吹气出”。
2. 彼后1:20-21:
a. 来源─神自己。
b. 方式─人被圣灵感动。
c. 结果─说出神的话来。
d. 权威─是神的话。
e. 解释─人不可随私意解说。
巴示威尔(J. Oliver Buswell, 1895-1977):“我确信,如果人类在奇特的情况下失去对圣经书卷的记忆,而66卷书失散在世界各处如海洋般的图书馆内,它们会在一个短时间内,重新被发现和认出这是神无误的话语。”
二、圣经默示的理论
从17世纪开始至20世纪,就有约80种默示论的理论。检视默示理念可发现,历来皆在神(圣灵)、圣经(文本)、作者(人)和读者(人)这4方面的关注取得正确理解与否,而产生区别。[1]
A. 改革宗(圣灵+文本)
注重神和他如何透过圣经说话。加尔文被称为“圣灵的神学家”,但宗教改革的贡献之一是回到圣经,唯独圣经。
B. 历史派(圣灵+文本)
注重神和圣经,立场保守,甚至有人认为英王钦定本(KJV)就是无上权威,不可修改。
C. 自由派(文本+作者)
注重圣经和书写的作者。这派的问题在于忽视神的超自然作为。
D. 新正统派(圣灵+文本+读者)
注重神现在透过圣经向读者讲话。这派的问题在于强调读者的主观领受。
E. 教会均衡派(圣灵+文本+作者+读者)
平衡注重神、作者、圣经和读者。
三、圣灵与解经
1. 圣灵是教师,使人明白真理(约16:12-15;林前2:9-16;约壹2:27)。
2. 基督荣耀福音的光,光照不信的人归主(林后4:4;约1:9;来6:4)。圣灵使我们理解真理(弗1:18,3:9;徒16:14)。经过讲解,人心得光照开启(路24:45;徒8:31)。
3. 圣灵光照勤劳学习的人。
4. 圣灵光照谦卑接受的人(雅4:6;彼前5:5)。
5. 圣灵光照恒切追求的人。
6. 圣灵透过教会的教导光照(弗4:11-12)。
7. 圣经不可随私意解说(彼后1:20-21)。
四、圣灵与宣讲
1. 宣讲是为建立圣徒和教会。
2. 私意解经出自私人利益─“为利混乱神的道”(林后2:17),用“谄媚的话……藏着贪心”(帖前2:3-5)。
3. 私意解经出自无知,无知是与真理的灵敌对。
4. 带着圣灵能力的宣讲是使人归正的见证(约16:8-11;徒1:8)。
5. 宣讲是敬拜神的环节之一,也是圣灵充满的一个结果(弗5:18-21;比较西3:16)。
6. 宣讲者的身分是“奉派作传道”(提前2:7;提后1:11)。
苦难与信息领受─苦难使人更谦卑,更愿意亲近主,领受信息就更深刻,像亚伦(利10:1、8)。
[1] 本段资料出自艾威尔(Walter Elwell)的《系统神学》讲义(美国:惠敦大学葛培理中心,1987),页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