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课 圣灵与新生命(二)
成圣生活
成圣的地位是因耶稣,但成圣的生活是圣灵的工作加上人的努力,以致神继续强化我们的新生命,克胜老我,活得越来越像基督。神的心意是我们效法基督。
一、成圣生活是传福音的后盾
1. 保罗分析福音在帖撒罗尼迦传开的因素有5个(帖前1:5-6):
a. 言语─口传的论述或讲道。
b. 权能(能力)─教人信服的能力。
c. 充足的信心─讲道的人主观的把握和信念,当然是对神的道和神自己有信心。
d. 圣灵。
e. 为人─生命与品格,是圣灵果子的流露,也是成圣生活的见证。
2. 如果单有“言语”(保罗说“不独在乎言语”),而没有“权能”、“信心”、“为人”和“圣灵”,一切都属徒然。这一切的关键是圣灵!
二、成圣生活是神的旨意
1. 远避淫行(帖前4:3)。
2. 要靠肢体相助守望(提后2:22)。封闭自己或孤军作战,不是教会群体成长的道理。
三、成圣生活是因与基督耶稣联合才有可能
A. 生命联合的比喻
主是葡萄树,我们是枝子(约15:1-8)。
B. 受洗归入基督就是与主联合(罗6:1-14)
1. 基督徒的洗礼是受洗归入基督(罗6:3)。
2. 受洗归入基督就是受洗归入他的死与复活(罗6:4-5)。
3. 基督的死是向罪死,他的复活是向神复活(罗6:6-11)。
4. 论到基督徒属灵上的死与成圣的关系,新约圣经提到两种截然不同的死:
a. 向罪死(在罪上死)─是藉着与基督联合,是法律上的死,是向罪的刑罚死,是属于以往的,是独特而不能重复的。
b. 向己死─是藉着效法基督,是道德上的,是向罪的权势死,是属于现今的,是仍然不断重复的。所以是天天背起十字架来跟从基督(路9:23)。
5. 罗6:6讲的是第一种死;成圣生活讲的是第二种死,是道德问题上与生命长进于生活表现上的,是第一种死的目标,否则单有律法和审判上的死就没有意义。但生活上的死,若没有第一种死,就失去基础,好的生命流露就不能成为事实。
6. 因为我们已经向罪死,现今向神活着,所以必须这样认定(罗6:11)。圣洁生活的秘诀在于:
a. “知道”─旧人和基督同钉十字架(罗6:6);
b. “知”─受洗归入基督,就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和复活(罗6:3);
c. “看”─在心意上确认我们在基督里已经向罪死,如今向神活着(罗6:11)。
7. 既是已经从死里复活的人,一定不要容让罪在我们里面作王,却要把自己献给神(罗6:12-14)。[1]
四、成圣是过程,不是在今生能达到完全
1. 过程─西3:9-11。
2. 人需要努力─腓2:12-13;太11:12;路13:24。
3. 称义是神的工作,成圣是圣灵与人的合作(林前1:30)。
4. 加尔文说:“信徒经历成圣,今生却不会达到无罪的完善地步……信徒身上罪丧失了它的统治权,但却仍住在他们身上”。[2]所以,保罗劝勉信徒不要容罪在我们身上作王(罗6:12-23)。
五、成圣生活的比喻
1. 军人─属灵争战(弗6:10-17)。
2. 运动员─纪律锻炼(提后2:5;林前9:24-27)。
3. 农夫─勤奋耕地(提后2:6)。
4. 工人─忠心(林前3:9;提后2:6)。
5. 器皿─圣洁(提后2:21)。
六、成圣的错误观念
1. 完全主义─今生能达到不犯罪的完全地步。
2. 被动心态─不能完全,就不积极追求。
3. 过分靠己─以行动来替代敬虔。
4. 律法主义─失去倚靠圣灵的生命。
5. 放任心态─没有规则,随心所欲地生活。
[1] 周广亮:《罗马书》讲义第十三课(香港:良院,2010)。另参斯托得着,李永明译:《罗马书》,圣经信息系列(上海:基督教两会,2007),页216、219。
[2] 加尔文:《基督教要义》(中册),页591-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