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处境/场合原则
标准原则就是以神的话为标准。标准原则需要配合信心。提后3:16“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神所默示”直译就是“神所吹气的”,意思是圣经本身就是神的话!近来有好些人怀疑圣经的权威,质疑圣经是人所写的,所以不必尽信。彼后1:21却指出:“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圣经是在圣灵的启示和管制下藉由人所写成的,我们不应怀疑神的话,却要以信心来信服神的话。本课会谈到基督教伦理学三原则中的第二个原则─处境/场合原则,这亦需要人配合,以“盼望”来回应。
一、 标准原则与处境/场合原则应同样受重视
以下是历史上一些错误的鉴戒。
A. 康德
18世纪哲学家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的“伦理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考虑标准,忽略了处境/场合。
B. 傅勒澈
1966年,傅勒澈(Joseph Fletcher, 1905-1991)写《场合伦理》(Situation Ethics)一书,认为只要在爱的处境/场合中,就不需要考虑标准原则,贬低了标准原则。
他认为不需有清楚标准,只要有模糊的爱的原则即可。例:如果在某些处境/场合中,说谎是比较有爱心的,就应该说谎,不要受任何是非标准的影响。
可是,单讲爱却无标准,就无法帮助人分辨善恶。例:第二次世界大战,希特勒的纳粹党认为把犹太人屠杀尽是“爱的行为”,因为把劣质人种除灭,才可以促成优秀人种永远的幸福,所以屠杀犹太人是爱的行径!
二、 “处境”和“场合”的区别
“处境”的意义范围较广,例:历史中的某一阶段。
“场合”的意义范围较狭,例:某一次竞赛、战争、考试、宴会等。
三、 盼望与处境/场合原则的关系
A. 基督徒须按照“救恩历史”来理解自己的处境
圣经的历史观是救恩历史观─创造、堕落、救赎(三部曲)。
圣经说基督徒现今所处的阶段是“末世”。林前10:11“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
圣经的末世观指导基督徒持定盼望,并远避世界的诱惑。林前7:31“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
B. 主再来的盼望影响信徒在任何场合中所做的抉择
保罗的榜样─徒24:15-16“并且靠着神,盼望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就是他们自己也有这个盼望。我因此自己勉励,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
约翰的榜样─约壹3:1-3“……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
基督徒对主再来的盼望是敬虔的温度计。盼望强烈,行事为人必符合圣经;反之,则须检讨我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