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祭祖与吃祭物的议题


 

一、 引言

每年清明节及过年左右,祭祖与吃祭物问题总在教会的圈子掀起一阵讨论。

孔子《论语‧为政篇》教导儿女孝顺父母的大原则是:“生,事之以礼;死,之以礼,祭之以礼。”意是父母活着的时候,要依规矩孝顺他们;父母过世后,要按规矩安葬和祭拜他们。孔子原本希望藉着“祭仪”的教化,子女学习“怀恩报本,饮水思源”的孝道不幸这样的孝道与中国古代亡魂信仰结合,演成今社会大众所存的集体意识(Social Collective Consciousness),认为拿香拜祖灵才算是孝不拿香就是不孝所以基督徒不拿香拜祖灵,就是不孝。[1]

历史演变─天主教来华传教的历史中,对祭祖问题的立场有着钟摆式的变化

17世纪耶稣会(接触士大夫阶层)的传教士认为祭祖不算是拜假神但道明会方济会(接触基层百姓)则激烈反对。

1704年,教宗为解决争议而宣布禁止祭祖此举招致康熙皇帝大怒,驱逐教士

1939教宗又收回禁令,宣布对祖先的尊敬礼并不等于敬拜礼。

面对祖先牌位基督徒到底可不可以拿香?能不能鞠躬(代替拿香)?可不可吃祭物?

 

“吃祭物”的议题

A. 标准原则

神的话怎么说?林前81-111

 

B. 场合原则

场合决定行为的意义祭拜过的食物只要脱离祭拜场合就可以吃,因为地所充满的都属于主。庙里面的吃喝类比圣餐,那是在敬拜偶像,透过宗教仪式与偶像背后的邪灵相连。[2]

 

C. 动机原则

不过,如果有人告诉你那是拜过的,那么为了对方的良心就不吃。

 

D.    家中祭物

家中祭拜过的祭物倾向不吃。


关于祭祖的“乃缦”观点

A. 标准原则

“乃缦说:‘你若不肯受,请将两骡子驮的土赐给仆人。从今以后,仆人必不再将燔祭或平安祭献与别神,只献给耶和华。惟有一件事,愿耶和华饶恕你仆人:我主人进临门庙叩拜的时候,我用手搀他在临门庙,我也屈身。我在临门庙屈身的这事,愿耶和华饶恕我。’以利沙对他说:‘你可以平平安安的回去。’”(王下517-19

问题─以利沙先知好像允许乃缦屈身,是否妥协?

解经

两骡子驮的土”乃为了作为“圣地”根基的准备,以便建立祭坛可是,乃缦的观念错误,耶和华神并非只能在以色列的土壤上接受敬拜,可乃缦对神的认识仍属浅薄。

在临门庙屈身这事以利沙之所以并未谴责乃缦,因为这是乃缦的职责所在,他必须服侍亚兰王。希伯来文“用手搀扶”并非指真正的用手去支持王,而是指他是王的“左右手”(参王下7217)。

“临门”大马色的神“哈达”名衔(参亚1211)。在神话传说中,哈达与巴力相似,是暴风雨的神祇。

乃缦预料将来他回国后,在职责上仍须扶亚兰王叩拜临门表面上,这是拜假神,但他希望以利沙明白,他已决志不拜临门,只拜耶和华为神。

应用清明节祭祖时,是否可以身体虽有拜拜的形式,但心里不拜?

 

B. 场合原则

乃缦所处的场合─刚刚信主的初信者。

 

C. 大的上下文

但以理和他3朋友的见证(但21-3061-28)。

 

D.    另一个解经角度

对于临门庙的事这里乃缦不是“预料”,是意识到过去的罪而向神认罪这也说明了以利沙为何会说“平平安安的回去”神的仆人在告诉这位初信者,他向神承认的罪神已经赦免。

 

E. 可否以鞠躬代替拿香?

在华人社会中,过年过节拜祖先时鞠躬敬礼,是表示尊敬好比我们很尊敬老师,向他鞠躬一样。如果未信的家人可接受以鞠躬来代替拿香,基督徒可以弹性参考接受而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基督徒在鞠躬时可以心里默祷,求神帮助自己的家庭,使他们也来信主,得着神的赐福

 

F. 避免绊倒人

烧香、烧纸、摆设食物或物品都不相宜,以免引起别人的误会而使他们落入拜偶像的罪



[1]  廖昆田:〈基督徒为什么不祭祖?〉《基督徒论坛报》1460期。

[2]  周功和:《信望爱》(台北:华神,1981),页9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