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课 自慰、手淫的议题



 

耶稣对第七诫“不可奸淫”的诠释,突显这诫命的全面性“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若是右叫你跌倒,就砍下了丢掉……”527-30)。耶稣在此将伦理议题导入“思想动机层次”,是基督徒需要注意

 

一、诠释太527-30

“妇女”528)一词总是指已婚女子,又常有“妻子”的意思。耶稣的意思很清楚,他禁止的并不是正当的性欲,而是有意隐藏起来的犯奸淫的邪念。“动淫念”就是企图占有别人妻子的欲念2017明确指出,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

眼睛本应保护我们不跌倒,事实上反使我们失足右手的说法与之类似。耶稣用了犹太拉比习惯使用的夸张手法使自己的观点得以让听者铭记于心(太5:29-30)。因此这里的砍去一手一足或剜去一眼不宜按字面来解释而是表示为躲避试探,我们须做出巨大的牺牲(右手不是更宝贵吗?),可能包括断绝某些关系,放弃某些嗜好。

 

二、面对性试探的态度(创39章)

这段记载分成三大段,“受诱惑”被夹在中间人在顺境时很容易受到诱惑:

高峰神使约瑟在波提乏家中成功(创391-6

低谷波提乏的妻子色诱约瑟(创397-20

高峰神使约瑟在监狱成功(创3921-23

面对诱惑,“逃离”是最好的方式。

抗拒诱惑并没有约瑟带来立即的奖赏。有时顺服的立时结果,不一定是愉快的但至终我们会知道神奖赏顺服者─顺服带来福气

我们可以效法约瑟看到色情影片、网站或书籍时,赶快逃离马丁‧路德说:“我们不能避免鸟从头上飞过,却能避免它在头上筑巢。”

 

三、手淫与自慰

A. 普遍性

曾经有调查指出,超过90%的男性超过50%的女性有过自慰行为。

 

B. 学界的定义

自慰藉着用手或工具来压迫自己的性器官,以求得快慰感的行为。

手淫与自慰不同之处是手淫有意淫(即想像)的对象,而自慰没有仅限于机械式的动作,求其快感的发泄

意淫不需要经过动作即为性犯罪,而自慰加上意淫就是手淫。

 

C. 效法约瑟

人是具有理性和感性的受造物,我们很难将此议题就理性与感性的部份予以切割!也就是说,人在自慰的同时,很难完全抽离罪的元素(自慰伴随性幻想=手淫);况且习惯性的自慰,也是一种捆绑。我们回到约瑟的原则,可用运动来抒发并转移性的试探。

 

D.    圣经的提醒

不可随意糟蹋身体─身体是圣灵的殿(林前619)。

性的需要不等于食物的需要─“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林前613),这句话似乎是哥林多人的流行语。吃东西是天然的活动,他们显然认为身体的每种功能都是一样的淫乱和吃东西一样是天然的需要。保罗反对这样的断语!

成圣是基督徒天路历程的目标─“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帖前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