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一课 运动场上的假动作和战争的议题



 

在欺骗的议题上,场合是关键的评估。一般来说,在平常的场合里我们会假定一种默契,说实话的默契,透过说实话来达到某种效果。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中,此种默契不存在时,伦理的议题就要另当别论,例:运动场上的假动作战场上的欺敌战术。然而我们也小心,当世界的文化堕落成没有说实话的默契时,我们会否说谎合理化?

 

一、 反战人士引用的圣经根据

十诫说“不可杀人”(出2013),即反对任何形式的杀人。

神的心意是各国解除武装,和平共处,例:赛2443

(但这两处经文是“现在”还是“将来”弥赛亚国度?

神的国度应是和谐的国度─“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赛116-9

神叫以色列攻打耶利哥城并非靠战争(书61-21)。

耶稣吩咐我们受欺压时要甘心忍让(太538-44)。

(但这段经文是针对个人还是国家之间

耶稣宁死在十架上也不用暴力。

耶稣警告动刀者必死在刀下(太2651-53)。

 

二、 主战人士引用的圣经根据

神是万“军”之耶和华,表明战争不一定都是邪恶的。“万军之耶和华”在旧约圣经出现约200次。

以色列是以战争(靠神争战)来征服迦南的。“耶和华是战士,他的名是耶和华。”(出153)“在你们前面行的耶和华你们的神,必为你们争战,正如他在埃及和旷野,在你们眼前所行的一样。”(申130

耶稣也以非和平手段来洁净圣殿(约213-15

罗马政府税收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是用在军事用途上。耶稣吩咐人纳税给凯撒,间接表达赞成军队的存在(可1217;罗137)。

耶稣的门徒中有革命子(奋锐党)西门、犹大。

保罗认为佩剑权是神所赐的─“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134

新约多处经文以战争来形容门徒的生活(弗610-20

神的羔羊最后也要以战争来击溃敌基督的党羽(启1911-16

 

三、 奥古斯丁的“公义战争论”

A. 奥古斯丁的名言

“战争最大的扼杀力,不是表面的破坏,而是它所启动的仇恨情炽。”奥古斯丁(Augustine, 354-430)是第一位发表正义和非正义原则战争论的人,他清楚画出一“正义和非正义”的分界线。他说:“战争多是残酷的,是对善良无辜者的毁坏暴力,是充满罪恶欲望的产物。”

 

B. 义战争论的原则简述

公义的原因─被侵略,不打的后果更

发动的理由,是对方先违法,破坏了法之秩序(即有合法理由

藉合法的政权来宣战。

战争应由有的政府所发动。

正确的动机─战争的目标是回复和平,战争之企图在屈服对方来接受法之秩序,而不在于毁灭方。

有成功的可能。

要有配剑的权柄。

有节制的动武,免得战争所成就的善,不及所酿成的恶。战争的手段应该适当,符合“比例原则”,也就是不能施以比对方造成的损害更大的恶性行为。

保障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