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 单身人士之挑战(一)单身人士与性

对人而言,得到“身心相属”的亲密关系是最大的渴求和挑战,这包含心理上对感情依归的渴望,还有生理上对性的渴望,但单身人士如何面对来自心理和生理对亲密关系的渴求和挑战呢?

一、从人的特质看性(参考吴联梅之《“作双赢的准备”未婚单身事工课程》)

1.性是什么:韦氏大字典将“性”定义为:‘器官的两种分类,特别将人类个别界定为男或女’。可见“性”基本上是指在生理上的性别的不同。

2.不少学者认为谈“性”应从心性入手,因为它包括了心与性、性与爱,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心性被定义为“作为男性和女性的基本倾向,包括身体、思考的过程和行为。”也就是一个人身为男性或女性在身心灵各方面按着性别而发展。

3.心性研究三方面

a.生理:人在先天的身体器官的构造和特征上决定人之为男性或女性。此外,生理上成熟的人拥有生殖的能力。有学者将此分类为生殖的心性。

b.心理:又或被分类为情感的心性。它包括人在情绪和感情上更深层的需要,关乎人需要与人相交,也是人渴望得着爱情、体恤、温柔与温馨的基础。有学者认为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性需要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人有性欲,但同时也有性的渴求,因为性不单使人在肉体上得以亲密,同时也使人在心灵上的亲密,得着满足。

c.社会文化价值:它包括道德和人际价值的信念,因而影响人的社会角色和行为,如男女角色、婚姻、单身、家庭……生儿育女、同居、婚前性行为、自慰、同性恋等。

然而,由于道德的价值通常随着不同的地方、时代和文化背景的差异及变迁,而有不同的标准。而基督教对心性上的研究,神学教育家郑顺佳认为不能单从道德伦理角度去探讨,同时也须从神学和圣经的立场入手,建构一套合乎基督教信仰核心价值的“性”观。

简言之,人的心性应包括生理、心理、文化、社交和属灵方面;同时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作为一个“性存有”的人。

二、单身人士性需要和表达

根据郑顺佳之《“性人”-对人作为性存有的神学反省》一文所提出对人的性特质,可归纳单身人士的性需要和合宜的表达方法:

1.作为一个具有性特质的人,单身人士需要从爱神、爱自己和爱人的三个向度去活出他/她生命的特质(可12:30-31)。在付出爱的同时,他/她也需要接受神和人对他/她的爱。

a.爱神:正如马可福音12:30所说,单身人士需要“尽心、尽性、尽力,爱主你的神。”这是他/她生命的最终目的。为要荣耀神,按着他的心意而行,单身人士便要按着圣经的教训,追求灵命的成长,活出生命的内涵(彼后1:3-11)。此外,单身人士透过建立与神亲密的关系,去经验神对人那永不离弃、不死的爱。

b.爱自己:在履行可12:30“爱人”的诫命以先,单身人士要先爱自己。作为自主性的个体,单身人士需要在神里面肯定自我的价值,从而建立自信自重自爱的气质,对自己的单身处境采取接纳、自主的态度,不致受到社会、文化传统对单身负面的观念所影响,因而妄自菲薄、自怨自恨。同时,单身人士需要接纳爱惜自己的外貌、体型,不以此作为衡量被爱与否的标准。此外,单身人士也要作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学习正视自己的情绪和情感上的需要,寻求健康的出路。

c.爱人:人不能是孤岛,须在人际关系网络中彼此相依共存,所以单身人士爱的对象应包括:异性及同性不同年龄的朋友、同侪及家人。换言之,未婚者除了爱“那特别的一个”外,还要爱周围的人,将基督的爱与他人分享。透过爱与被爱,单身人士不论结婚与否,也能拥有丰富的感情生活。另外,在处理异性或同性感情的事上,单身人士需要按着真理的原则去相处、去爱,学效基督“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约1:14)。

2.我们现今乃是“罪人活在罪恶的世界中”,所以单身人士面对情欲横流、性观念被扭曲的社会中,怎样胜过情欲的试探,借着基督的救赎、与神复和及更新,并在两性的关系上,按着合乎圣经的道德伦理原则下,洁身自爱,过着合乎神心意的单身生活。

a.性亲密的程度与两人在爱及委身的程度上成正比,这成为设立亲密界线的准则。

b.应当慎防“回馈递减效应”。当人开始有亲密的接触或性行为时,这种性刺激的满足度,会随着次数的递增而减低,对性需要求的满足度便相应提高,这样会令男女关系落在试探的陷阱中。

c.每个伴侣必须反思他/她们对身体接触和性行为的立场和动机为何,是否只求自我的满足而要控制对方。

d.交往之男女双方须为二人在各方面的关系上作全面的沟通,除身体的接触外,还有社交、情绪、心理及灵性各层面的交流分享互动。

e.交往之男女双方须在身体亲密的关系上设下界限,并共同遵守。

f.交往之男女双方在尊重伴侣的意愿和需要下,共同订定相守同行的标准并委身遵守。

g.以圣经作指引,靠着神恩典认识并经历在基督里的自由(林前6:12-13),以致不被性欲辖制,陷在罪中不能自拔。

3.对于婚前性行为、淫乱、乱伦、奸淫、同性恋、双性恋等课题,圣经有明确的教导这些都是罪,应要禁绝。至于“自慰”的性行为,因圣经没有明确教导,故有不同见解,也造成困扰,特别是单身人士。

a.赞成可自慰:认为自慰是神的礼物,在医学上暂时找不到自慰对人身体的害处,反之有助于疏导人的性压力,以及焦虑、孤单等情绪;这也是一种纾解单身人士的性欲及性冲动的合宜途径,只要不涉及性幻想,便不致于犯罪。

b.不赞成自慰:认为自慰是非人格化的性行为,有违创造的原意,因此不是完整的性行为。同时,自慰常是与性幻想分不开,因这涉及动淫念的罪,自慰不但不能解决及满足单身人士的孤单感,反而会增加负面情绪如更多的不满足、罪咎感等。而“回馈递减效应”的原则同样也出现在自慰这事上,当自慰的满足感越来越少时,自慰的次数或强度越来越多时,可能会染上性沉溺。

三、总结

性乃是神造人时,赐与人的本质之一,它的根本在于“亲密关系的连结合一”,所以性不仅在于生理上的结合,也在于心灵上的契合相属。性的渴求与满足是每个人都须面对的,故性之挑战是人人皆有,已婚或未婚人士都不可避免,但因单身人士未有配偶,故挑战及试探更直接和真实,怎样建立健康及亲密的人际关系及支持网络,是单身人士面对性挑战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