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课 婚姻与性

一、婚姻与性是神设立的

134清楚说出神设立婚姻,同时也赐下性的需要,使男女在婚姻中享受亲密关系。但不少信徒对性有误解,令性生活出现问题,甚至影响婚姻关系。

二、人对性的误解

1.婚姻关系出现张力的夫妇,50-85%同时出现性事困难,性与亲密的夫妇关系是紧紧相连的。将性与爱分割,相信来自希腊二元哲学和西方禁欲思想,认为肉体会腐坏衰残,灵魂才是恒久不灭,所以肉体情欲是低下的,强调精神契合才是高贵。受到二元观影响,不少人对性有误解,因尴尬或性知识贫乏,以致避谈性需要。今日社会虽然性开放,但正确的性知识还是很贫乏,更不懂得圣经如何看性这个问题,令青年男女在婚前、进入婚姻时,对性有不少困扰,放在心里,没有途径可以查询或讨论。有些人结婚多年也不能直接谈论性事,以至性生活一直得不到满足也不敢说出来。

2.错误认为性不道德。有些教会高举爱,对性却采取贬低甚或否定的态度,他们亦会把这种观念传达给信徒,以致他们都一味的否定性的需要,认为性就等如可耻、不正经、污秽、不道德,所以不敢想,也不敢谈,遇到障碍也不会处理,夫妇不但未能享受肉体的亲密关系,性生活最后更变成了一种纯粹的责任,例行公事,情欲发泄、甚至成为一件苦差。

过份渲染性需要。无论是生理需要或其他理由,有些人把性无限扩大,认为人与生俱来就有性的需要,就像人需要食物一样,所以应该尽量得到这方面的满足。这种看法令不少婚前、婚外性行为出现,也有人因此而看色情电影、嫖妓、自慰等,但这对婚姻里的性关系会带来极大的伤害。

三、从圣经看婚姻与性

婚姻与性,可以说是套餐,不是分割,而且在婚姻里的性代表着结连,是一种最亲密的沟通方式,透过这种亲密关系,让夫妇间更深入的认识、认定和彼此委身。圣经怎样看婚姻与性?

A.性与爱在创造时是一体的(创2:24-25)

当神设立婚姻时,清楚说明了结婚的两个人要成一体,那是一个整体的连合,二而为一,包括身、心、灵,所以“夫妻二人,赤身露体,不羞耻”,彼此坦诚以对,毫无保留地向对方全然付出,是理所当然的。

B.圣经也看性与爱是可享受的婚姻之乐(歌7:6)

雅歌细致地描述了男女爱情,包括生理、思想和情感,作者表达二人欢好的情景,是美好、和谐及欢愉的,毫不矫情造作。箴515-19亦清楚说明夫妻间的性是让彼此更深入欣赏及享受神所赐的配偶,藉此建立更深厚的感情。

C.性爱在婚姻中的圣洁与忠诚(来13:4;林前7:2)

婚姻关系中,夫妇有责任满足对方的性需要,性爱亦只能在婚姻关系中发生,才是圣洁,合神心意的。想要有性爱的对象与关系,就须要结婚(林前72),婚前、婚外的不寻常性行为,都是神不喜悦的。茍合、行淫的人都是指与人通奸、行淫的人,他们对神及对配偶的不忠,结局必招致神的审判。

D.性爱的和谐须透过协商、配合(林前7:3-5)

性爱既是夫妇二人的事,就需要彼此协调,互相配合,否则就很难享受到其中的乐趣。“合宜”,即喜爱、好的态度,无论丈夫或妻子,在二人好合之事上都要彼此尊重,互相取悦。性爱固然不应只满足单方面的需求,完全不体恤、忽略对方的感受。二人既已成为一体,就“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即是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了绝对的行使权,应该与对方有商有量。即或有充份理由要暂时分房而睡,也需要事先得到对方首肯,愿意配合,免得让撒但在这事上乘虚而入。

E.性爱是互相认识、彼此委身的机会(创4:1)

“同房”原意是认识,性爱不只是生理感官享受,不只是一时快感,乃是在永久的、信任的关系中完全坦诚,完全付出,让对方认识自己,也让对方向自己委身,是深入关系的契合。

F.性爱是生命的延续(创1:27-28;诗128篇)

神赐福婚姻,赐福二人的亲密关系,将新生命赐给他们,使人得着敬虔的后代(玛215)。因此神在婚姻藉着二人的亲密关系,让生命可以一直传承下去,薪火相传。

四、男女差异

性爱影响夫妇关系,夫妇关系亦影响二人的性生活。但男女有别,对性的需求亦有差距,一旦不能取得理解与协调,对彼此的感情将带来伤害。要在婚姻中得到性爱的满足,就必须要互相配合(林前73-5)。在下面的图表,我们很清楚可以看见男女的差异包括:心态、行为、刺激和高潮4个层面,弟兄姊妹可以自行阅读。

男女在性需求的差异:

五、夫妇在性事上的困扰情况

夫妻共同生活里,性是向对方表达爱意最隐密、最宝贵的方式。能享受性爱的美妙绝非必然,夫妇二人在生活中需要努力付出和协调,好些夫妇在性事上就面对不少困扰。

A.压力与疲倦

城巿人生活忙碌,生活压力也大,在筋疲力尽的情况下,无暇也无力行房,难以享受性生活的美好。

B.逃避问题

有些夫妻在性方面一直得不到满足,只把问题埋于心底。有些人因尴尬,有些男性怕被人取笑为病、弱,有损男性尊严;有些女性怕被人指欠妗持,不正经,又认性事乃男性的责任,所以就逃避了面对问题的责任。但往往越逃避,带来的问题及后果却越大。

C.关系欠佳

夫妇关系直接影响对性事的兴趣与反应。当夫妇关系出现张力,性会成为彼此表达、发泄愤怒的途径;长期处于不和状态,也不会想接近对方,彼此只会保持距离,这样关系就更见僵化。

D.生理困难

男性较常见的是早泄及不举,可能涉及生理和心理因素。女性较常见的是下体疼痛,或性欲过低,不想有房事,造成这困扰亦可能是心理或生理问题。面对难题,夫妇应充份沟通,并且找专业人士提供意见及帮助。

E.性反应循环不同

就像之前谈及男女差别所说的,女性是很需要情绪、环境、气氛作出配合的,所以较为慢热,但男性的反应却是急、强烈而快的,因二者的步伐不同,常生不协调的情况,如不作出改善,时间长了,妻子渐渐对房事失去兴趣。

六、在婚姻中建立亲密的性爱关系

A.亲密关系守望

婚姻是神所设立,性爱是他赐人在婚姻里的礼物,基督就我们的家主,我们的好处都不在他以外,他看顾生活的每一细节。所以我们须要邀请神引导、介入我们的婚姻之中,包括神为我们建立最隐密、最亲昵的夫妇关系(创1811-15),我们深信神要祝福,也藉着这美好的性生活让生命得以延续。

B.对性应有正确知识

不单讲究技巧,正确认识性,了解两性之间对性生活的需要和着重点,这样对建立健康的性爱关系是很重要的。

C.注重整体关系的建立

婚姻中的性像一面镜子,反映夫妇的关系;生活一旦出现负面的感觉、情绪,首当其冲就是夫妇性生活。所以在每天的生活里,我们对配偶的态度左右着对方在卧室里的回应。早晨起床我们有没有彼此依偎,餐桌上闲话家常,出门前互相拥吻?生活小节都需要努力经营,让大家时刻保持着恋人的心境与亲密,这些都成了晚间床上的热身运动。

D.赶走消极的元素

好些消极行为都让人无法享受美好的性爱生活。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卧房里遵行圣经的教导:“若有什么德行,若有什么称赞,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腓48)所谓思念,意思是我们要记着的、要计算的,不是对方的不足与软弱,乃是多欣赏、多称赞身边的人,代替责备和挑剔,当我们的态度正面、积极,性生活和谐亲密就不难了。

E.

共同分担责任

想拥有圆满性生活的必备条件,是一同分担婚姻各个层面的责任,包括常常保持坦诚的交通,向对方表达欣赏,分享自己的需要与渴望,一同面对问题找出改善良方。互相埋怨、推卸责任的行为和说话,都要从婚姻、从性生活中剔除。

F.以配偶为中心

婚姻中容不下夫妇以外的人物,同样,性事只能在夫妇二人中发生。要学习不自我中心,而以配偶为中心,以带给配偶快乐而得的喜乐为中心。如果二人都能努力取悦对方,尊重对方的感受和需要,双方关系不难进到和谐契合的状态。

七、性与罪

性爱原是神赐人在婚姻中美丽的礼物,属婚姻关系内的行为(来134)。圣经教导不应有不道德的性行为(徒1520),守贞是叫人尊重赞赏的(彼前316)。所以若有人在这关系以外与人发生性关系,那就是罪,要面对神的审判。下面所说的几个状况,性在其中属于犯罪。

A.婚前、婚外性行为(林前6:5-20)

男女道德标准虽不同,但男与女都介怀自己的那个他/她是否处男/处女。婚前、婚外性行为,甚至一夜情等在现今社会已是常有的现象。与人有性交合,就表达了“合一”的关系,“妓女的肢体”是指与神为敌的人。当我们在婚姻以外与人发生关系,就是与配偶以外的人合一。但我们的身体原与主合一,在此以外,我们的身体不是我们的,是我们配偶的,我们背着配偶与其他人合一,那是与神为敌。

B.同居与试婚

有人以为在结婚前一起生活对以后的婚姻会有帮助;又有人喜同居,拒绝结婚,认为合则来,不合则去,是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其实这都是婚外性的藉口。婚前同居不单破坏婚姻本身的贵重、纯洁,也带来罪恶感。一味追求短暂的欢愉满足,让人降低对婚姻的委身;对两性关系的轻率,也增加日后婚外情的可能性,间接使离婚率增高。有些夫妻婚后寻找辅导,原因是他们的罪疚感引致性生活出现问题。虽然婚前性伴侣仍是现在的配偶,却因破坏了神原本设立婚姻与赐下性爱的计划而深感罪疚与自责。

C.手淫或自慰

透过身体其他部份去刺激生殖器达到快感,是不良的习惯,必须立即戒除(太529-30),因为无论对生理或心理都带来伤害,造成罪疚感,破坏与神的关系,也贬低了自我形象,甚至影响性生活及能力。手淫或自慰往往令人无法自拔,而且往往随着性幻想,可能在思想上行淫(太527-28),违背了圣经的教导。而且身体是圣灵的殿,是用来荣耀神的身子,绝对不能这样污秽与伤害这个神用重价买来的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