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课 离婚、再婚

一、离婚的原因

A.网恋、速配和闪婚

透过网络,男女快速发展虚幻似真的网恋感情,在欠缺真正认识、交流和感情建立的基础下,婚姻从闪婚阶段,很快就跳至闪离的结果。摩33“二人若不同心,岂能同行呢?

B.独生子女

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性格分歧,未能承担家庭和婚姻责任。独生子女的成长,受到父母保护和宠爱,未能建立成熟的个人品格、独立生活的能力和责任感。弗42圣经教导: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双独的子女结合,有些夫妇只从自我角度、个人利益着眼,很难接纳别人意见。夫妻磨合、包容困难,加上独立能力较弱,婚姻生活就难协调。

C.婚恋观念改变

传统婚姻观念,受封建和孝道伦理影响。现今社会人只注重婚姻的内容与满意程度,当相处出现困难,双方不愿意忍耐和解决问题,离婚成了一个选择。现今婚姻观念,缺乏忠诚恒久的素质。歌86“求你将我放在心上如印记,带在你臂上如戳记;因为爱情如死之坚强。要记取。

D.婚姻关系缺乏刻意经营和维系

结婚后,丈夫为工作努力,妻子忙于照顾孩子;也有夫妇长期分隔两地生活。夫妇缺乏心灵沟通,渐渐变得陌生,情感疏离,关系越拉越远,更渐渐如同陌路。离婚的危机变得明显。

E.道德观败落

社会开放,人的思想、道德价值观生变化。人轻视神圣婚姻的性亲密关系。因追求性满足,容易引发婚外情、外遇的出现。来134清楚教导: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

F.离婚手续简化

办理离婚手续现在当天已经可以办妥。手续取消审批时间,让当事人冷静的机会也相应减少。夫妇离婚肯定充满了伤害和眼泪;儿女更成了婚姻离异的牺牲品。因此,不要轻看离婚的伤害。婚姻一旦出现矛盾和问题,要尽早处理,不要采取逃避的态度,尽量尝试解决问题,或者积极寻求辅导帮助。更重要的是要为婚姻和自己祷告,让神介入家庭,让夫妇能在神的爱中,学习饶恕和接纳的功课。箴1012恨、能挑启争端;爱、能遮掩一切过错。

二、给离婚者的建议

离婚确实给人带来被拒绝的痛苦;带着孩子离婚的人,影响更大。我们建议面临离婚的人,要尽量按情况尝试挽回婚姻。因神的心意是呼召信徒要与人和睦相处。林前715“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但要是真的离了婚,人也要积极地面对。

A.心灵方面

1.首先是情绪的处理。离婚的人,心里充满愤怒、沮丧、自责、难过和无奈,更有被拒绝的痛苦感受和孤独。离婚的人要让情绪得到适当抒发,不需要否认自己的遭遇,可以痛哭,与关心自己的人倾诉心里感受,因为负面的情绪得到解决,人才可以调整自己的生活。

2.更重要的是来到神面前,为破裂的婚姻作反思,看到自己的罪,向神承认和悔改,并接受神的爱与接纳。这更是必须的。人靠着主医治的恩典,藉着神话语的鼓励,学习饶恕的功课,这样,人才能真正调整自我,习惯没有伴侣的生活。当人将盼望放在认识神、遵行他旨意来生活,自己的生命也因此得到成长。箴36“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

B.在生活上特别需要有正面的态度

言谈方面避免说配偶的负面话。因为经常记着配偶的缺点,对饶恕的心没有帮助。避免在孩子面前贬低配偶,因为父母之间的仇恨、争执和冲突,会让孩子受到伤害。避免在朋友和亲人中寻找同情。要是常怀自怜,就不能重建生命。也要避免自我中心,不要只着眼自己,否则难让自己摆脱离婚的痛苦。

C.实际生活建议

1.学习新知识:学习生活上一些新知识,让自己有能力承担起家庭的照顾和安排。例如:简单的水、电处理的认识。

2.训练独立承担能力。家庭事务现在需要自己独自肩负。无论男女,都需要学习有条理地安排家庭的事务,也要努力尝试独自负起家庭一切的责任。

3.学习处理孤寂:要处理因配偶分离产生的情绪和社会性的孤寂。对婚后已没工作的妇女,社会性孤寂更是明显。可尝试逐步以半职工作性质,重新投入社会,或者积极参与群体活动。能找到在社会或人群上的角色,社会性孤寂的困扰就可减低。有健康的社交关系,个人情绪孤寂也会相应减少。

4.儿女的教养。儿女抚养权虽归属一方,但双方仍要为教养儿女有适当的沟通,不应把儿女当作传递的渠道。双方都要鼓励儿女与另一方维系良好的关系。这也是现今一些地区在法律上考虑引入共同父母责任模式的抚养权安排。这对减低儿女在婚姻破裂中的伤害有帮助。事实上,我们绝对不鼓励离婚,以上提供的只作非必要的参考。我们真诚盼望每对夫妇在婚姻中,纵然遇到问题,都凭着爱心和忍耐来处理,也要尽量用爱心去挽回和改善彼此的关系,重建和谐美满的婚姻。

三、从圣经角度看再婚

1.保罗提到婚姻关系,若其中一方离世,余下的一方可以考虑再婚。因死亡终止了婚姻的关系。丈夫活着,妻子是受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在主里的人(林前739)。

2.按林前7章的教导,一个不信的丈夫或妻子要求离去(要留意15节下),离婚是容许的。但根据11节的教训,单纯以此为离婚或再婚的理由,是不被接纳的。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开妻子。换句话说,若果那离去的、不信的配偶,若非已离世或再婚,被离弃的一方也不应再婚。因原先的婚姻关系,并不因人的背约而解除。

3.当两个非信徒离了婚,而其中一方后来归信了主,也没有再婚,作了基督徒的一方当尝试挽回婚姻,作复婚的努力。若不信的一方拒绝,这情况就变成林前715所描述的。虽然婚约解除,但保罗没有鼓励再婚。因此,可以说,再婚永不被嘉许,只在某些情况下被容许。

4.离了婚而又有圣经根据可以再婚的人,进入再婚的关系,要加倍小心。因为一段婚姻失败,双方都有责任。再婚的人需要先从失败的婚姻中学习,并且为所犯的错失悔改。再婚的人,应该从教会接受辅导,以致能避免重复破坏性的态度和行为。最后,那些在信主以前离了婚的人,之后成了基督徒,并不因为成了基督徒,一切就可以从新开始,随意再婚。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仍继续负有律法和道德上的责任。

5.小结:再婚永不被嘉许,只是在某些情况下被容许;就如离婚一样,我们绝对不鼓励离婚。摩西的休妻条例,是神因人的心硬而容忍人不要再犯错的处理方法。婚姻关系是一个永约,任何人都不能随意破坏;要是真的毁了,任何一方也绝对不可随意、轻率地再建立另一个盟约作替代。

四、给再婚者的建议

A.再婚的人很自然要承受特别的目光

一般人都视初婚、第一次婚姻的核心家庭为理想的家庭模式,相比下,再婚家庭比不上核心家庭理想。因此,再婚家庭会被视为“有所欠缺”,再婚的人也会承受别人的歧见。这些歧见,可能来自重组家庭的成员和亲友,又或是坊间邻里。

B.重建和重整对婚姻的价值

经历离婚的人,需要用时间沉淀过去和总结婚姻失败的原因,也需要用时间重建自尊和价值观。这样有助避免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离过婚的人,因之前不愉快的婚姻经历,容易对婚姻抱悲观的态度。因此,前段婚姻带来的创伤经历,必须完全处理好,才可进入再婚的考虑。

C.留意继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建立

再婚后,继父母不要急于取代子女亲生父母的角色,而亲生父母也不要急着让孩子接受自己新的伴侣。过急只会带来相处的问题。旁人会期望继父母能代替孩子的亲生父母,照顾和教养孩子。不过,在现实生活里,继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往往出现张力。按一些研究显示,继母在再婚家庭较难适应,往往不易被孩子接受。继母也很容易承受从社会而来的歧视目光,因一般世人眼中继母的角色,都存着偏私、邪恶的意念;特别当继母有自己的孩子,这些意念更觉明显。作继母的,在缺乏认同、缺乏支持下,要负起家庭的担子,实在不易。故此,再婚的初期,子女的管教先由亲生父母执行,继父母则以朋友、导师的角色介入,先建立互信关系、行为准则及赏罚标准后,方可实行共同管教。在孩子方面,他们忠于自己的亲生父母,要被迫接受一个外人做自己的新父母,是很困扰。有时,孩子也要面对与继母争宠的情况,会让孩子情绪出现极大的波动。要是当亲生父母与继父母互相批评的时候,孩子更会无所适从。这些都需要留意和避免。

D.亲属关系

再婚的人更要面对复杂的亲属关系,有孩子的再婚家庭更要面对历史留下来的亲属关系。比如说:孩子有自己前任父母和父母的长辈(祖父母、叔婶等)。这些历史留下来的关系,会因着孩子继续存在。孩子怎样跟新任的父母并他们的家庭结构和关系有好的协调,都是不可忽略的问题。复杂的婚姻和姻亲关系,带来角色上的混淆,权责不分明,特别在照顾孩子方面,容易引起分歧和问题。要是成年人之间彼此没有沟通和信任,又拉着孩子站在自己的一边,情况就会变得更复杂恶劣,使孩子无所适从。再婚家庭特别要留意,不要以为阻止孩子与亲生父母联络,就是一个好的新开始。这样对孩子来说,是极度残忍的事情。因孩子对亲生父母的感情,不会因再婚家庭的形成而渐退。因此,与亲生父母之间保持有界线而良好的沟通关系,才可以让孩子有更好的适应。

E.学习适应过短的新婚生活

初婚家庭,夫妻可自由地享受蜜月期,待彼此适应以后,才预备和等待孩子的来临;夫妻和父母角色是分开阶段来面对。但已有孩子而再婚的家庭,婚后除了适应夫妻相处,也要立刻适应孩子介入夫妻的关系的生活;夫妻和父母的两重角色和任务,是同时出现。要面对起来,真是非常的吃力。

F.小结

再婚永不被嘉许;但要是真的需要再婚,人只要能重新校正对婚姻的价值观念,总结往昔痛苦经验,从中汲取教训,学习倍加珍惜婚姻,再婚生活仍是夫妻在婚姻方面一个再学习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