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课 奉献与见证

一、经文

1. “耶稣对银库坐着,看众人怎样投钱入库有好些财主往里投了若干的钱。有一个穷寡妇来,往里投了两个小钱,就是一个大钱。耶稣叫门徒来,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更多。因为他们都是自己有余,拿出来投在里头但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可12:41-44)

2. “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风的西门家里坐席的时候,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至贵的真哪哒香膏来,打破玉瓶,把膏浇在耶稣的头上。有几个人心中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枉费香膏呢?这香膏可以卖三十多两银子赒济穷人。’他们就向那女人生气。耶稣说:‘由她吧!为什么难为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要向他们行善,随时都可以;只是你们不常有我。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她是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先浇在我身上。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作的以为纪念。’”(可14:3-9)

3. “弟兄们,我把神赐给马其顿众教会的恩告诉你们,就是他们在患难中受大试炼的时候,仍有满足的快乐在极穷之间,还格外显出他们乐捐的厚恩。我可以证明他们是按着力量,而且也过了力量,自己甘心乐意捐助,再三求我们,准他们在这供给圣徒的恩情上有份。并且他们所作的,不但照我们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献给主,又归附了我们。”(林后8:1-5) 

二、奉献的基本意义(太6:21;可12:41-44)

奉献的意义主要不在数量,人的心奉献是对主爱的表示。 

三、 奉献是倾心在主身上(可14:3-9)

奉献是甘心乐意献上。经文中的女人倾心向主献上,成了普世传事奉时所作的记念。 

四、 奉献是尽力且超过力量献上(林后8:1-5)

奉献主动而非被动,先把自己献给主。

五、仍要十一奉献吗?

A. 旧约的十一奉献

1. 在旧约时代,神向以色列民颁布十一奉献的命令,要他们切实遵守。仔细研究,不难发现摩西律法中最少有3种不同的十一奉献。

a. 出产的十分之一献给利未人(利27:30-33;民18:21-24)─这项十一奉献是作为利未代替以色列人会幕事奉的报酬。

b. 出产的十分之一分别出来作属灵用途(申14:22-27)─以色列人每年要3次上耶路撒冷过节(逾越节、五旬节住棚节;参出23:14-17;申16:16),每次都要住上几天,所以要为自己预备路费食宿费。

c. 3年一次出产的十分之一帮助孤寡(申14:28-29,26:12-13)─相等于今教会慈惠基金,帮助教会中有需要的人或支持社区的慈惠事工。

2. 由此可见,以色列人每年的总奉献应在23%左右,还未包括献初熟的头生的(民18:8-20)安息年停工带来的损失,以及纳给政府的税收(撒上8:10-17)等。

B. 新约的奉献(可12:41-44;林后8:1-5)

1. 耶稣鼓励十一奉献─新约圣经出现十一奉献的经文只有4段,分别是太23:23;路11:42;路18:12;来7:2-9。其中值得注意是耶稣责备法利赛人的时候,没有否定十一奉献的重要;反之,他强调这是“不可不行的”(太23:23;参路11:42)。当然,在这不可不行的事以外,他还要门徒注意“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这些事是当时法利赛人所忽略的。

2. 新约教导信徒当“全所有奉献”─除了耶稣间接教导人要遵守十一奉献之外,保罗更提供一种超越十一奉献的“全所有奉献”(参罗12:1)。这种全面性的奉献不集中在财物上,更强调信徒是主用重价买赎回来的人(林前6:19-20),已经是全属于主,是“主的人”(罗14:8)因此信徒的生命、时间、才干与财物,都应当全属于主。如果这种奉献的心态,那么奉献财物的十分之一就根本不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