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课 献为活祭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12:1)
一、活祭的性质(罗12章)
1. 活的祭:完全顺服、信靠的生命。
2. 圣洁、神所喜悦的祭。
3. 理所当然献上的祭。
献上自己为活祭,是基于与神的关系(出19:4-5;利17:8-9)。
二、献上活祭的实践
1. 尽心尽性爱主(太10:32-33、37-38;路14:26-27、33,18:22)。
2. 见证主(约13:35)。
3. 从世人中分别出来(林后6:17-18)。
4. 为主撇下一切(腓3:8;路14:33;提后2:21)。
5. 靠主恩典(林后9:8;帖后1:11-12;林前15:10;加2:20;腓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