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 雅各书(五)雅3:1-5:6
一、引言
1. 从舌头开始论真正智慧的生活(雅3:1-5:6)。
2. 雅1:19。
二、尽一切努力制伏舌头(雅3:1-12)
A. 雅3:1-4:12交叉型结构
A 不要多人作师傅(雅3:1上)
B 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审判)(雅3:1下)
C 若有人在话语上没有过失,他就是完全人……(雅3:2)
C'不可彼此批评……论断(审判)弟兄……(雅4:11)
B'设立律法和判断(审判)人的,只有一位……(雅4:12上)
A'务要在主面前自卑……你是谁,竟敢论断(审判)别人呢?(雅4:10、12下)
B. 人之患(雅3:1-2上)
1. “不要多人作[=自以为是]师傅”。
2. “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各不是说“你们”,而是“我们”,把自己与那些在言语上犯罪的人列在一起。我们看见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太7:3),雅3:2上“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
3. 比较雅1:1“作神和主耶稣基督仆人的雅各”。雅各没有称自己是先知或使徒,却称自己为师傅(雅3:1“我们”)。师傅在原文中就是教师的意思。犹太人称教师为拉比,对拉比非常尊敬,认为拉比的责任比父母大。作父母的把孩子生到世上来,但拉比要教导他过一生,并引导他进入永生。有一种说法,如果一个犹太人的父母和拉比都落难了,他会先救拉比,然后再救父母。这也是雅各要写雅各书的一个原因。
4. 耶稣教导门徒“不要受拉比的称呼……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太23:8-10)。太23章集中谈论文士和法利赛人的生活。法利赛人喜好炫耀,热衷卖弄,佩带经盒是装有从出埃及记到申命记经文卷轴的小皮盒子,将之绑在前额或左臂上。这些做法都是为了在犹太社会里塑造出虔诚的形象,以赢得人们对有拉比称号者的尊敬(太23:5-7)。当时拉比(意为“我的尊长”)还不是一个纯粹的术语,专用来指被委以圣职的文士。耶稣提醒门徒,不要采取他们那种追求地位名声、能说不能行的态度。他们要求别人做,自己却不做,只是做表面工夫,要人的尊敬,喜欢为人师表及受人敬重(太23:8-10)。
5. 雅3:1的不同翻译:
a. “我的弟兄们,你们不应该有太多人作教师,因为知道我们作教师的将受更严厉的审判。”(《新译本》)
b. “弟兄姊妹啊,人之患在好为人师!不要喜欢指正别人,要知道我们为人师表的,将要受到的批评比别人更严厉”。(《当代圣经》)
6. “判断”的意思:
a. 会众的判断:
① 保罗吩咐哥林多信徒要审察他的话(林前10:15)。
② 其余的人当慎思明辨(林前14:29)。
b. 末世的审判。
c. 两者皆有。
C. 引申讲舌头(雅3:2下-12)
1. 两个层面:
a. 积极面─舌头影响力大(雅3:2下-4)。
b. 消极面─舌头破坏力大(雅3:5-12)。
2. 若有人在话语上没有过失,就是完全人了,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雅3:2)。
3. 接着提出3个例子(雅3:3-5):
a. 马─若把嚼环放在马嘴里叫它顺服,就能调动它的全身。
b. 船只─船只虽然甚大,又被大风催逼,只用小小的舵,船只就随着掌舵的意思转动。
c. 树林─最小的火能点着最大的树林。
4. 雅3:5的“却能说大话”,《新译本》作“却会说夸大的话”。
5. 雅3:6上再次强调主题:舌头是火。雅各是个情感丰富的讲道者,所以我们不必追究修辞的细节,却要留意主题。雅各在这里把舌头的能力推到创造的起源(生命的轮子)及终结(从地狱点着):
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个罪恶的世界(舌头使自己成为不义的世界。从创3章起,舌头就是堕落的,不要期望舌头会说出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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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污秽全身(参太15:11、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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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形容人一生的过程,指出舌头能影响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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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是从地狱里点着的(这影响力是从地狱出来的)
6. 雅3:9-12:
a. 雅3:9-10─不能用舌头颂赞主,又用舌头咒诅那照神形象被造的人。颂赞和咒诅从一个口里出来,是不应当的。
b. 雅3:11-12─举4个例子:泉源不能发出甜苦两样的水,无花果不能生橄榄,葡萄树不能结无花果,咸水不能发出甜水。
c. 所以,在祭坛献礼物时,先去同弟兄和好,才来献礼物(太5:23-24)。人若说爱神,却恨弟兄,就是说谎;不爱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约壹4:20-21)。有信心的人不会一口两舌!
7. 小结─“慢慢地说”的意思是慎言,甚或不说:
a. 动怒的言语(雅1:20);
b. 虚空无行动的言语(雅1:26-27,2:14-17);
c. 奉承偏待的言语(雅2:1-13);
d. 一口两舌的言语(雅3:9-12)。
三、 有美好生活见证的就是智慧人(雅3:13-18)
1. 智慧人的生活方式,就是有美好的生活见证(也许当时的人对于智慧人的生活有其他定义)。
2. “你们中间谁是有智慧、有见识的呢?他就当在智慧的温柔[=顺服]上显出他的善行[=美好的生活行为]来。”(雅3:13)
3. “并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可翻译作“为着和平”]所栽种的义果。”(雅3:18)《现中》:“一切正义的果子都是从播种和平的人,为和平努力所撒的种子产生出来的。”
四、 与谁为友(谁是智慧人)?(雅4:1-12)
1. 可能的背景─某些犹太基督徒是奋锐党背景,以取他人生命的方式来解决纷争(路6:15;徒1:13)。
2. 可能穷人想用暴力来解决冲突(雅1:20)。雅各劝勉穷人不要沉湎及贪图自己所没有的东西(雅1:5,3:13,4:10)。
3. 战斗之私欲诠释了妄求(雅4:3)。
4. 雅4:4─应指宗教上的背约(结16章;何1-14章;赛54:4)。
5. 雅4:11-12引申讨论─批评论断(在贪财争斗中常出现批评论断)。应用上留意把讲台当炮台。
6. 谁是神的朋友?凡遵行主所吩咐的,就是他的朋友(约15:14)。
五、对富人的责备(雅4:13-5:6)
1. 富人对自己的财富和生命的看法(雅4:13-17):
a. 正面教导(雅4:13-15);
b. 负面责备(雅4:16-17)。
2. 富人之结局的“果与因”(雅5:1-6):
a. 果(雅5:1-3上);
b. 因(雅5:3下-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