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四课 约翰壹书(六)约壹5:1-21
一、经文大纲
1. 转折段落(约壹5:1-5)。
2. 论真理的试验(约壹5:6-12)。
3. 结论(约壹5:13-21)。
二、转折段落(约壹5:1-5)
谁是爱弟兄姐妹的呢?约翰对爱的论述在约壹5章一开始并未完全结束,但在转移主题之时,他把“爱”和“信”相连,使信耶稣、爱神、爱弟兄三者形成一个自然而合理的关系。
三、灵、水和血的见证(约壹5:6-12)
1. 从约壹5:6起,约翰把焦点放在耶稣的身上,使我们对主有更清楚的认识。
2. 长久以来,基督徒对约壹5:6称耶稣是“藉着水和血而来的”有不同看法:
a. 有人认为“水”和“血”代表两种圣礼,就是洗礼和圣餐;
b. 有人视“水”和“血”为身体的实际组合成分,所以是指耶稣的道成肉身;
c. 有人主张是指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亡;
d. 最受欢迎的看法,是把“水”和“血”看作耶稣生平中的两个重要事件,就是耶稣的受洗及耶稣的受死。
3. 约壹5:8:
a. “水”─耶稣的受洗。
b. “血”─耶稣的受死。
c. “灵”─耶稣受洗时圣灵的见证。
d. “这三样也都归于一”─都是指向一件事,即耶稣是基督,基督是耶稣。
4. “全有或全无”的原则:
a. 唯独耶稣基督。基督徒是从耶稣基督得着生命,而耶稣基督又是从父得着生命,由此证明他是神的儿子。
b. 从约壹5:10和5:12的比较可知,信神的儿子,就“有”神的儿子;同样,有神的见证,就等于有“永生”。相反,不信神为耶稣作见证的,就没有神的儿子,当然也没有生命。
四、 祷告中的确据与“至于死的罪”(约壹5:13-17)
A. 约壹5:13
约翰总结说:“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这结论也成为这封书卷的写作目的之一,就是鼓励信徒继续持守在基督里的信心。虽然有人离开了信徒的群体,但是弟兄们却因着对耶稣基督有正确的信仰,以致有永生。
B. 约壹5:14
“照他的旨意求”指基督徒因为与神关系和好,所以只要照神的旨意祷告就能得着。因此,我们祷告可以坦然无惧。
C. 约壹5:16
“至于死的罪”是指那些敌对者否认耶稣基督的罪─否定耶稣是基督。
五、信仰的3个“知道”(约壹5:18-20)
在最后的段落里,约翰提出信仰的3个“知道”,并且每个确据都以“我们知道”作为开始。
A. 第一个“知道”(约壹5:18)
1. “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一句,希腊文直译为“从神生的,他保守他”,意思是从神生的那一位(耶稣)会保守他(基督徒)。
2. 这正与耶稣教导门徒祷告时说“救我们脱离凶恶”(太6:13;另参约10:28,17:12、15)遥相呼应。
B. 第二个“我们知道”(约壹5:19)
基督徒是属于神的。
C. 第三个“我们知道”(约壹5:20)
神把悟性赐给我们。
六、“远避偶像”(约壹5:21)
此处的“偶像”,可说是对那些敌对者的另一个称呼。他们试图否认耶稣基督的神性,在生活上忽视道德行为的重要性,最终使自己沦为“魔鬼的儿女”(约壹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