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七课 约翰叁书(一)概论


一、写作目的及背景

1. 约翰叁书篇幅甚短,少于300个希腊字,所处理的特殊题目是善待巡回传道人。

2. 罗马帝国版图广大,局势稳定,境内旅行比从前容易得多。罗马人兴建大道,各地有驻军维系和平,加上有全国通用的语言,进一步促进旅行的便利,让福音在1世纪能够迅速传播。基督徒旅行,或是为买卖,或更重要的是为宣教。但是他们来到一个城市,可以住在哪里呢?那时不像今天有舒适的旅馆,甚至乡下地方连小客栈也没有。所以,基督徒旅行的时候,地方教会的成员就当接待他们。新约很多地方都提到这个习惯。例:腓立比的吕底亚、帖撒罗尼迦的耶孙、凯撒利亚的传福音的腓利、耶路撒冷的塞浦路斯人拿孙、哥林多的该犹,都曾经接待保罗(徒1615177,21816;罗1623)。

3. 约翰叁书是为旅行宣教士低米丢(约叁7-8、12)写的推荐信。他在那一带传福音的时候,需要当地教会来接待(太1011-1340-42)。

4. 在这封给家庭教会领袖该犹的信中,约翰显然想挫败丢特腓的反对势力。丢特腓是另一个家庭教会的领袖,却延伸自己的权柄,拒绝奉约翰的使徒权柄前来的代表。

5. 约翰贰书警告教会,不要接待否认道成肉身教义的假教师;而在约翰叁书中,“长老”则称赞该犹接待真教师的美德,鼓励他继续这样做,并严责丢特腓,因为他拒绝接待他们,又反对别人这样做。因此,约翰叁书的正面指示,成为约翰贰书负面指示的补充。如果要对基督徒款待人的责任和限度有平衡的认识,就必须两封书信一起读。

6. 早期基督徒的接待有时被人利用,因此有规定:

a. 一位使徒停留不可超过一天;如果有必要,则延为两天;但如果他停留3天,就是假先知。

b. 在离开的时候,他可以接受旅途用的食物;但是,如果他要钱,就是假先知。

c. 如果先知明显受灵感而说话,说给我钱,或某些东西,可以不听他的话,除非那些钱是为了其他有需要的人。

d. 真先知有权停留并接受支持,可是普通旅行的基督徒不能获得免费招待两三天以上。如果他要住下来,就必须工作赚钱。如果他拒绝这样做,就是利用基督。

 

二、大纲

1. 给该犹的信息(约叁1-8

2. 有关丢特腓(约叁9-10)和低米丢(约叁11-12)的信息

3. 结语和问安(约叁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