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城市宣教范例之二:关注残疾人

从某个角度来看,我们每个人都有残疾,都是不完美的;但有些人的残疾会影响正常生活,所以称为残障,例如失明的、失聪的、弱智的(智力障碍)、患精神病的(精神障碍)等等。教会需要特别考虑残障人士的需要,帮助他们融入教会。

一、建立正确的观念

我们要破除旧有的、似是而非的观念,建立正确的看法。

1.天生残障的人也是神美好的创造

无论生下来就是残障的,或者到了某一个年纪才出现问题的,我们都要从神的角度来看他们,确定他们既是神所创造的,就是美好的,是我们要拥抱的。约翰福音9章提到一个生来瞎眼的人,门徒问:“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但这个问题本身就有问题,因为背后假定是由于有罪才会这样。耶稣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

2.神看顾软弱的人

软弱的人是神所拥抱的。圣经一直教导我们,神要扶持卑微的人,叫有权势的羞愧。

3.残疾人士可能是受害者

有些人的残障是后天造成的,例如意外、生病等,因此他们很可能是受害者。没有人可以知道自己明天会不会遇到类似的意外,也成为残障。如果残疾人士是因意外造成残障,我们只能说神在这事当中,纵然我们不明白,但因为相信神就是爱,所以继续去爱他们。

西方社会对残疾人士的保障远远超过第三世界,例如有很多为残疾人士而设的设施。这是因为他们受基督教文化的影响,知道人人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因此会为有特别需要的人做一些额外的事。基督徒要影响文化,如果我们在这方面做得好,这本身就是生命的见证,让社会明白神对残疾人士的心意。

二、神自我限制

“残”带来障碍,也就是限制;这样看的话,神是“自残”的。他的道成肉身其实是自残的过程,是个自我限制的过程。他本来是有大能的、完全自由的,根本不需要受到肉身的限制,但他自愿限制自己。

启示录形容基督的时候,并不是强调他的完美,而是强调他是“被杀的羔羊”。在启示录5章,约翰本来以为会看见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却看见“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在神的计划中,耶稣不但自我限制,这自我限制的记号后来更转化成荣耀的记号,并且这“残障”的记号将来在天上也会一直保留着。有学者就指出,我们的神是个残障的神(the disabled God)。

三、教会如何服侍残疾人士

1.服侍的态度

帮助残障人士时,不要以为这是单方面的付出,反而应该用另一个角度来看:是对方帮助了自己。如果我们这样反过来看的话,可能会发现有残障的是自己,而不是对方。残障人士懂得用另一种触感来接触世界,而我们在那方面却是“残障的”。因此,没有残障的人跟残障人士是平等的。我们帮助人的时候,不能单单说:“我帮助你”,却应该说:“我也请你帮助我”。

2.行动建议

a.选定范围

教会如果要服侍残疾人士,首先要选定服侍的范围,因为不能全部都做。要看看有什么样的人在教会中出现。我的教会就有一些要坐轮椅的人,但他们的智力是正常的,所以我们就发展这方面的工作,服侍要坐轮椅的人,例如成立残障人士团契。

b.设施的配合

教会在设施上也要改善,方便残障人士进出,例如在楼梯旁边要有斜道,要扩阔卫生间等等。在经费上是需要多一点,尤其是第一次的投资。但这样做是对残障人士的祝福,也是对他们的家庭的祝福;而他们在教会当中,也是对教会的祝福。

c.其他

有些基督徒愿意聘请残疾人士工作,有些基督徒则专门训练残疾人士工作和谋生,这些行动都让他们能够成为社会上正常的一分子。有些教会设有手语翻译,让失聪人士可以一同敬拜,如此,教会的生活就更丰富了。

四、小结

残障人士在中国是个庞大的群体,也是个隐藏的群体。教会服侍残障人士,就是对社会一个无声的福音宣告。

对于一些根本不能离开家门的残障人士,教会就要到他们中间服侍他们,并且是固定的、主动的。这个概念就是“无墙的教会”。

在香港,教会传统上或一般都会投放资源在教育和医疗方面;对残障人士的服侍更可以说是基督教的记号。教会在这方面所做的,比任何一个宗教所做的都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