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保罗与本土差传(一)

 

保罗的宣教策略灵活但也有计划,并非一成不变,也不是神秘兮兮的。

 

一、 保罗的宣教原则[22]

史拿伯(E. J. Schnabel, 1955-)提出以下6点:

1. 罗马帝国的所有人都需要福音,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无论贫贱富贵或高官草根。

2. 无论在大城市或小村庄,保罗是去到他们当中,而不是召集他们来所以有圣经提及的几次旅行布道。

3. 罗马帝国的城市是依政治架构建设的,所以宣教不能脱离当时的政治和社会影响力。

4. 为让福音有效传播到人群聚集地点。对犹太人来说是会堂,对外邦人是城市的中心广场(希腊化的城市在市集,罗马化的城市则是论坛广场)。

5. 古代的人常从游行演说家那里听取新知识或加以讨论。

6. 保罗旅行布道的结果,是教会群体建立起来。

 

二、 保罗一生宣教的时期[23]

A. 第一期:大马士革

(公元33年。徒9:19–25;加1:17)

1:15–17显示保罗在大马士革开始差传事奉原因

1. 神呼召他向外邦人传福音。

2. 没有与人商量。

3. 也没回到耶路撒冷征求使徒意见。

4. 反而去了阿拉伯。

5. 再回到大马士革,因为那里是外邦城市,也是他顺从召命的“就近”之处。

 

B. 第二期:阿拉伯

(公元34年。1:17;林后11:32)

有解经家认为,保罗去阿拉伯是退修,整理生命改变的冲击。但也有学者相信,他是去向外邦人执行宣教使命(加1:16–17)。[24]这地区在罗马帝国叙利亚省以南,是摩押和以东之地,在今约旦国境内。那里并非全是沙漠,更非无文明之地。[25]

 

C. 第三期:耶路撒冷

(徒9:26–29)

保罗归主之后3年,拜访耶路撒冷(加1:18),但似乎没有直接参与差传只不过在他的宣教原则中,优次准则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罗1:16)所以他必须去访问彼得。

 

D. 第四期:叙利亚和基利家一带

(公元35–45年。加1:21;徒9:30,11:25–26)

保罗在大数宣教是很明显的(经文没提及其他城市),原因有5个

1. 大数是他的家乡,亲友会多一些。

2. 熟悉家乡就容易得到照顾和保护。

3. 大数是安提阿之外的重要城市。

4. 那里有犹太人社区。

5. 从大数到周围地区,交通方便。

 

E. 第五期:叙利亚首都安提阿

(徒11:26–30,13:1)

保罗应巴拿巴的邀请,在此从事牧养事奉,之后巴拿巴蒙差遣出外宣教。

 

F. 第六期:塞浦路斯

(公元47–48年。13:4,另参4:36)

由于逼迫的缘故,有信徒从耶路撒冷来到塞浦路斯岛(徒11:19)。在岛上行法术的以吕马,抵挡保罗传道。在属灵争战中,保罗以权柄显出大能的神迹,结果方伯(省长)信主。

 

G. 第七期:南加拉太的4个城市

(徒13:14–14:23)

分别是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

 

H. 第八期:马其顿省的城市

(公元48–49年。徒16:6–11)

这些城市包括腓立比、帖撒罗尼迦、庇哩亚。保罗原本打算在亚细亚传道,可能想一直传到亚细亚省最大城市以弗所。但圣灵禁止,最后保罗被异象引到欧洲,跨越爱琴海到了腓立比。

 

(到目前为止,与其说保罗的宣教进程有详细计划在先,倒不如说他更像走一步看一步,遇到难处就转往下一个可行的地区。虽然是有心意的方向,但也要灵活应对,甚至包括神的阻止和新奇的引导。)

 

I. 第九期:亚该亚的城市

(公元50–52年。徒17–18章)

这些城市包括雅典、哥林多。

 

J. 第十期:以弗所与小亚细亚布道

(公元52–55年。徒19章)

这期间保罗在以弗所3年(徒20:31),了美好的本土宣教事奉,使亚细亚的人都有机会听闻主道,并有属灵的更新见证(徒19:10、19–20)。

 

K. 第十一期:在以利哩古的事奉

(罗15:19;参徒20:2)

这是一段暗示而无使徒行传和其他书卷记载的事奉。但也显出差传总有隐藏的时期,成为默默工作的证据。

 

L. 第十二期:由凯撒利亚至罗马,并展望去西班牙

(公元57–59年。徒19:21,24:27;罗15:23)

这是不能靠自己计划的时期。保罗以囚犯身分在凯撒利亚被拘留年。

 

M.   第十三期:抵达罗马后的两年传道生涯

(公元60–62年。徒28:17–31)

 

N.   第十四期:在西班牙的事奉

这是根据罗15:23、28出正面的推测。保罗在以弗所进行3年本土宣教时,便有了此心愿。当时,在罗马帝国里所能到的“地极便是西班牙,也成为他信心的最远区域。


[22]   E. J. Schnabel, Paul the Missionary: Realities, Strategies and Methods (Downers Grove, IL: IVP, 2008), 259-89.

[23]   同上。史拿伯(页281)还提到第十五期,就是保罗从西班牙回来后,去到克里特岛的城市。他是根据多1:5推测出来的,但欠缺可靠证据。

[24]   从上下文的文脉来看,保罗立刻执行宣教使命,比退到那里灵修更合理。

[25]   同注19,页6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