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课 基督教伦理学研究方法

 一、引言

1. 本课不会实际处理基督教伦理学的应用问题,而是看看什么是基督教伦理,以及在基督教历史中神学家用什么方法来处理伦理学。

2. “什么是最高的善?这问题是历代伦理学家努力研究的。旧约中的“智慧”,主要是指规范人生的道德原则。有智慧的人是把生活整理得适当的人。智慧也关乎善良。智慧是灵性和道德的见解,能辨别价值,了解什么是值得生活的。有智慧便能认识最高的善。凡是使人的生命值得活的,就是善,所以有生命就是为了要行善。基督教积极提倡生命的发展,耶稣说:“我来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1010)

二、基督教伦理

1. 基督教伦理是宗教的伦理,基础建立在神的旨意上。西方哲学的伦理有时以人的良心或良心所产生的效果为道德准则,这与基督教伦理没有矛盾,因为神的旨意可以写在人的良心上。

2. 但基督教伦理有一种能力是哲学的伦理所缺少的。基督徒的信仰和经验,给伦理生活提供了能力。这是从经验中看到的,不需要证明。悔改、归主、成圣,这些经验都包含伦理的意义。

3. 哲学的伦理也许有时是形式性的,很看重原则,未必看重行动;基督教伦理却顾及哲学伦理中合乎理性的确实论述,又作出行动。基督徒并不抛弃理性,基督徒的世界观必须与其他知识调和融合。

4. 教义神学与基督教伦理的关系:

a. 直到16世纪,基督教伦理学还是被视为教义神学的一部份,有时也会列入律法或十诫以内去研究。到了17世纪,改革宗和信义宗的神学家才把伦理学由教义神学中单独提出来研究。伦理学可以帮助教会健康地发展。

b. 信仰一方面是接受恩典,一方面是发出能力。教义神学研究前者,基督教伦理学则研究后者。教义神学注重人依靠神,以及神的行动和行动的效果;伦理学注重基督徒的生活。教义神学把神为我们所做的讲述出来,伦理学讲到我们对神对人当有的爱和本分。

三、基督教伦理思考方法

A.  奥古斯丁

1. 他是第一位把伦理理论放在神学里的神学家。他的伦理观大多散布于他的着作之中,当中充满了有关信徒生命的论述。

2. 奥古斯丁的伦理思想与他的生命历程有关,因他的转变不单在于理智上的突破,也关乎道德上的抉择,最后他体会神的主权和神的恩典作为,才真正悔改,并坚定他对神的爱。因此奥古斯丁的伦理是神学伦理学,神学是伦理的基础和导向。

3. 奥古斯丁对伦理学的思考是由人的幸福快乐作起点,指出人拥有或得到神就是得到幸福快乐。幸福快乐是由真理所产生的,而认识真理就是拥有真理和爱真理。而爱真理则涉及人的意志。人的意志是自由的,但不是释放的,因为人可以用自由意志选择离开义,进入罪的范围。因此人需要神的恩典来医治意志上的软弱,得着释放,才能恢复自由意志去爱神。

4. 奥古斯丁伦理学的核心概念是爱。人必须爱神,而不是爱世上短暂的事物(对物欲的爱)。人若爱神,这爱是不会失落的,也不像物欲的爱那样带来斗争。基督徒得以完全的过程,其实是从物欲的爱转为对神的爱。人必须以全然的爱去爱神,才能达到最高的幸福快乐。这种对神的爱,也构成人的道德生命。但爱神和爱邻舍是不同的,前者是享受与神同在的福乐;后者则是效法基督的爱来爱人,并期望邻舍蒙福,也就是在神里享受爱邻舍。

5. 人要实践道德生命,需要有恩典的帮助,否则道德生命无法达到真正的目的,因为所做的行动并不是在寻求神中进行。神的诫命和恩典,可以帮助人恢复道德生命,重新塑造人的价值。因此,责任、价值、道德生命三者是互相连结的。

6. 奥古斯丁进一步把爱的主题从人与人的关系推广到社会伦理的建构上。奥古斯丁分辨了“地上之城”和“天上之城”。在地上之城,人爱自己和厌恶神,并且充满压迫、欲望、骄傲;在天上之城,人爱神并且厌弃自己,能够彼此服侍,这样的社会是安定和平的。因此在奥古斯丁的伦理中,个人的伦理是以仁爱来主导,而社会的伦理是以和平来主导。

7. 小结:奥古斯丁的伦理结合了幸福快乐、意志、真理、仁爱、道德生活、价值和行动,也涉及神学上的神观、人观、罪和恩典等课题。他的伦理观并不是单单评估行动的对或错,而是人对生命的探究和反省,并且思想如何以“天上之城”的身分在地上生活,心灵却是向着那终极的永恒。

B.  加尔文

1. 加尔文是宗教改革时期的神学家,加尔文神学的核心是神的启示。他最出名的着作是《基督教教义》(Institutes of Christian Religion),另外又写了很多释经书、讲章和信仰问答等。

2. 加尔文的神学伦理学结构,是人活在三一神的恩典中的相交生活,圣父、圣子、圣灵各有位分:

a. 圣父有至高的主权,在颁布的律法中,显明了他美善的心意,特别十诫可以作为信徒道德生活的指引。

b. 圣子耶稣与信徒联合,也成为信徒学效的模式。他是律法的诠释者,也是神与子民立约的核心。

c. 圣灵不但使人重生和成圣,又使人学像基督,按着律法过合神心意的生活。圣灵也使信徒明白神的心意。

3. 在三一神的架构中,加尔文开展了他神学伦理学的论述。在三一神的恩典和信徒作出回应的生活中,基督教伦理是信徒生活的秩序、安身立命的地方,这是属于创造的范畴,是万物的秩序,也是神掌管万有的方式。

4. 可是人因为犯罪堕落,理性不能成为生活的充足指引。然而神仍然把分辨善恶的心、对公义和不义的理解能力,放置在人心中。人对道德善恶的理解,不是基于内在的善或者本能的洞悉力,而是完全出于神的恩典和美意,以维系被造世界的秩序,并藉着圣灵控制人内心的败坏和促使人去寻求真理和公义。

5. 要明白和拥抱神的道德秩序,人心必须先经历转向,与基督联合。与基督联合的途径,是相信和重生,这都是圣灵的工作。这样,人才能过神喜悦的生活。人本有神的形象,可惜因着人犯罪,这形象已经被损坏扭曲,唯有耶稣基督能活出神的形象,因此他是信徒伦理生活的榜样。

6. 小结:与基督联合是动态的联合,包括了重生和称义。重生和称义可以理解为顺从和学效耶稣基督,也就是对神在基督耶稣里的复和行动,因着感恩作出回应,然后过圣洁的生活。这样,信徒就能享受和活出基督徒的自由。这就是称义在伦理范畴内的意思。可见加尔文的伦理,是以三一神与人的动态交往来作为整体架构的。

C.  候活士

1. 候活士是20世纪最重要的基督教伦理学家之一,他以后现代的叙事神学方法来进行神学研究。候活士的基督教伦理学内容十分复杂,思想幅度又非常庞大,因为他批判过去的神学伦理学方法,然后在叙事神学中思考基督教伦理学。

2. 候活士伦理学的出发点,是基督徒被召作神圣洁的子民,信徒应该彼此相交,效法神的本性,学习天父的完全。被造的世界因着罪已非原来的面貌,唯有透过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死亡和复活,神再次展现他国度的本质。基督徒是神呼召出来的人,他们组成了教会。教会是属于神的圣洁子民,也是历史的群体,要在历史中回应神。教会也要在行动中回应神,并且教会作为榜样,塑造其他人成为这个行善群体的一分子,就是成为与神复和及带有服侍本性的人。

3. 教会是把神圣故事教导人的群体。教会以非暴力的形式显示对神的信心,并把耶稣基督的和平国度引进世上来。教会的目标并不在于建立更公义的国家,而是藉着体现神圣故事,来见证真确的生活方式。教会所要做的,是实践饶恕。

4. 伦理学所要反省最核心的地方,就是神的本性,不是理性。因此伦理学的反省也要纳入理性不足的人,例如天生智商低的人或是婴孩。伦理的问题应该聚焦于人是怎样被呼召,以及人会呼召成为怎样的人。这种建立人的过程,构成了人的品格塑造。因着神的故事,信徒能够准确地面对自己的故事,并且塑造自己的品格。教会也担当了重要的角色,要按着教会对德行的理解,为信徒设立习惯和操练,以塑造信徒的品格。教会应当看重敬拜和教导门徒,使他们有品格和德行。

5. 小结:候活士的伦理学走出了传统伦理的规限,他对启蒙时期理性所主导的伦理作出批判,同时又开出一番新气象,让人重新重视品格和德行这些美善的人性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