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一课 宗教哲学

一、引言

1.  宗教哲学是对宗教和宗教所包含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例如问“神存在吗?”“为什么有神却有苦难呢?”这些都是宗教哲学常常探讨的课题。

2.  宗教哲学与神学是有分别的。作宗教哲学研究的人,不一定有宗教信仰;做基督教神学研究的,却必须在基督信仰的前提下作神学思考。

3.  我们要做宗教哲学的研究,因为在我们周围还有很多未信的人,当我们和他们就着信仰疑难去理性讨论时,如果单单用基督教神学的词汇和信仰态度来回答,他们可能不明白。

二、什么是宗教哲学?

1.  宗教哲学是对宗教传统中涉及的中心主题和概念做哲学考察。宗教哲学涉及哲学的所有主要领域,例如形而上学、知识论、逻辑学、伦理学和价值理论、语言哲学、科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等。宗教哲学还包括检视历史事件的宗教意义。

2.  西方对宗教信仰和习俗进行哲学探索是很普通的事,早在希腊、罗马时期已有,那时宗教哲学并不是专门的学科。直到早期的现代哲学家,例如霍布斯(Thomas Hobbes)、洛克(John Locke)和贝克莱(George Berkeley),这种把宗教主题连结上哲学反思(例如政治理论、知识论等)的混合哲学探究越来越普遍,渐渐也出现了专门研究宗教主题的哲学书籍。

3.  英语世界首位使用“宗教哲学”一词的,是17世纪英国神学哲学家柯沃斯(Ralph Cudworth)。他和同事摩尔(Henry More)出版了一本关于宗教的哲学着作,可以说是开始把“宗教哲学”纳入专门研究的领域。柯沃斯和摩尔处理的许多主题,都和现在的宗教哲学议题一致,例如关于神存在的论点、宗教多元论的意义、与神有关的善恶性质等。再者,许多目前在宗教哲学讨论中流通中的术语(例如有神论、唯物主义、意识等),都是起源于柯沃斯和摩尔。

三、宗教哲学的重要性

A.  主题多样性

宗教哲学的重要性,主要在于它的主题:关于神、神圣、宗教经验的多样性、科学与宗教之间的相互作用、非宗教哲学的挑战、善与恶的性质与范围、对于出生和死亡的取态等。对这些课题的哲学探索,涉及人在宇宙中的位置,也涉及人对超越世界、超越可见之事的思考。哲学工作需要探究人类思想的本质和局限性。

B.  针对社会和个人实践

宗教哲学针对社会和个人实践去分析和研究。因此,宗教哲学是与人的实际问题有关,宗教哲学的主题并不全是抽象的理论。因着很多人都是归入某一宗教,或是受到某些宗教信仰的影响,因此,宗教哲学在针对人们的实际价值取向和委身方面,发挥着影响。许多宗教哲学的主要参考,是活的传统的形式和内容。这样,宗教哲学就可以由研究宗教生活而获得相关内容。

C.  对宗教研究和神学有重要贡献

1.  宗教研究往往处理重要的关于历史的方法论假设,以及宗教经验的性质和局限性。在这过程中,宗教哲学可以提供评估和作出辩论。神学也可以从宗教哲学中受益。从历史看,神学经常被哲学所吸引或受到它的影响。

2.  例如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影响了奥古斯丁的神学,亚里士多德影响了亚奎那的神学;而在现代,神学家经常借助哲学家的思想来澄清、评估和比较不同的宗教。

3.  21世纪,一般宗教哲学的思想家都认为宗教哲学可以加强跨文化对话。现在宗教哲学家经常寻求不同宗教信仰之间在教理和实践上的共同点与分歧点,加强了宗教传统之间,并宗教与世俗群体之间的沟通。

四、两个宗教哲学的问题

A.  神存在吗?

1.  这问题是指西方哲学和神学中对神是否存在的疑问和探讨。数千年来,许多神学家、哲学家与科学家都曾尝试论证神的存在,论证主要涉及哲学的本体论及认识论。直到今天,在哲学界和大众文化中都可以看到相关的观点和讨论。

2.  神存在吗?”的问题中,主体“神”是最重要的概念。在传统神学中,“神”是形而上的概念,神是终极、第一、永恒、全知、全能的。传统神学认为神是无法定义的,因为神的属性包括了他的超越性,使人无法对神作出完全的定义。

3.  本体论证

本体论证是先验的论证,意思是通过先天理性就能得到,不须借助后天对客观实在的认识。11世纪神学家安瑟伦首先提出这论证,简述如下:

a.  神是能构想出来的最伟大的存在。

b.  与只存在于构想中相比,在现实和构想中同时存在的存在更为伟大。如果神只存在于构想中,那么可以构想一位同时存在于构想和现实中的神,比只存在于构想中的神更伟大。

c.  所以,神在构想中和在现实中都存在。

这是个很多漏洞的论证,因为安瑟伦只证明了神的概念中应该包含神现实存在,但“神现实存在”的逻辑必然性,并不蕴含“神现实存在”的现实必然性;意思就是安瑟伦未能证明“逻辑上的存在”必会带来“现实上的存在”。后来的神学家改进了本体论证,但当中的逻辑推论太复杂。

4.  宇宙论证

13世纪神学家亚奎那提出了“宇宙论证”或“五路论证”(论证神存在的5种方法),是用后验的方式论证神的存在。后验的意思是通过后天(世界、宇宙)所得的经验来论证神的存在。

a.  不受动的动体论证:亚奎那的第一个论证建立在亚里士多德的运动论上。亚奎那首先注意到:现实中总有运动(变动)的物体,任何一个运动的物体甲必然是由另一个物体乙推动的。而这个物体乙又必然是被另一个运动的物体丙推动的。然而这种关系不能推至无穷,因为必定有个初始的推动者。这个初始的推动者不是由他者推动的,这个初始的推动者就是神。

b.  从事物的因果关系出发:任何一个事物甲都不会是它自己的效因(造成这效果的成因),必会有另一事物乙才是效因。这种关系不可能推至无穷,所以必定有一个初始的效因,这就是神。

c.  从偶然性出发的论证:这论证基于偶然性与必然性。很多事物不是必然存在的,而是偶然存在(即在某些情况或时刻中不会存在)。但不可能所有事物都是偶然存在的,否则总有一个情况或时刻中所有的事物都不存在,这样之后就无法让任何事物开始存在了。这是荒谬的。因此,必然有个事物是在任何情况和时刻下都存在的。这个必然存在就是神。

d.  最高级的论证:这论证是基于万物的性质的级别。不同的事物之间,总有一事物比另一事物优胜,因此能够给事物分出好坏和优劣。任何事物都可以分出等级,等级制中必然有最高的一级。而最高级必然是作为其他等级的标准。因此,“完美”和“存在”的最高级必然也是其他等级的标准,这“完美”的最高级也就是神。

e.  目的因的论证:任何事物的运动都是有目的的。例如:下雨是由于动植物需要成长,人有眼睛是由于要看见外界,而有些事物的运动是没有智慧的,比如天空下雨、花草生长。但有目的的运动只能够是由智慧而产生的。因此,必然有一个智慧引导着万物向它们的目的来运动。这个智慧就是神。

然而,宇宙论证的不足之处,就是虽然这论证从“成因”与“效果”证明了有神存在,却未能证明哪位才是真神。

B.  罪恶、苦难的问题

1.  罪恶问题是宗教哲学中涉及罪恶或苦难与全知、全善、全能的神的问题,从而否定神的存在。

2.  传统的罪恶问题表述如下:

a.  如果是神想阻止罪恶而阻止不了,那么神就不是全能的;

b.  如果是神能阻止罪恶而不愿阻止,那么神就不是全善的;

c.  如果是神既不想阻止也阻止不了罪恶,那么神就不是全能,也不是全善的;

d.  如果是神既想阻止又能阻止罪恶,而我们的世界依然充满了罪恶,那么神就是不存在的。

本体论证和宇宙论证是对“神存在吗?”这问题的正面论证,而罪恶、苦难的问题却是为“神存在吗?”这问题提出否定的意见。

3.  面对这些正面和反面论证的简单回应:

a.  神学家虽然努力论证神的存在,用理性得到逻辑性的推论,表明神存在,但这是不足的,因为神是超越的神,是人的智慧无法测度的。基督教神学一向强调神的启示,包括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圣灵的感动、圣经的教导,并且神与我们同在。

b.  回应苦难问题,可以指出耶稣死在十字架上,已经为人付出代价,经历了人世间一切的苦难并且胜过苦难。他明白我们,而最终在末后的日子,信主的人会和耶稣基督在一起,那时一切罪恶、苦难都会消失。这是我们的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