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与神团契的态度

团契生活的真正基础,在于信徒与神的团契。而与神团契,又建基于耶稣基督的救赎。信徒需要常常与主保持相交,否则灵命就会枯萎。

一、与神相交的基础

1. 承认自己是罪人,明白人不能自救。

2. 唯有耶稣基督能救人脱离罪和死(提前2:5)。

3. 承认自己的罪,接受救恩,与神和好。

4. 以神儿女的身分,与神相交(约1:12;另参太6:9)。

二、与神相交的态度

A. 敬畏

与神相交,当存敬畏的心,因这是神的吩咐(彼前2:17);他应许怜悯敬畏他的人(路1:50),也悦纳他们(徒10:35)。敬畏神更是成圣之道(林后7:1)。

B. 顺服

顺服的意思就是甘心乐意地接受神的主权。信徒不单在接受基督为救主的一刻,把生命的主权交给神掌管;信主之后,也总要让主居首位,凡事顺服,这样才能真正进入与神的团契当中。耶稣基督早为我们立下顺服的榜样(约4:34;太26:39;罗5:19)。

C. 遵行神的旨意

信徒常常与神相交,就明白神的旨意如何,而且必须愿意遵行神的旨意。主耶稣教导我们,遵守他的道,就是爱他的明证,父也必爱我们,与我们同在(约14:23-24)。

神的旨意就是:

1. 圣经清楚的教导:圣经是神的话,是信徒行事为人的准则。

2. 圣灵随时的引导:圣灵会在信徒心中作感动的工作,但圣灵的引导绝不会违反圣经的原则。

三、小结

与神相交是团契生活的基础和关键。让我们常存敬畏、顺服的心亲近神,努力遵行他的话语。“你们亲近神,神就必亲近你们”(雅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