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课 彼此顺服

团契生活和一般人际关系有许多不同之处,其中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顺服”。位低的人顺服位高的人,还较容易理解;但是圣经却教导我们说:“要彼此顺服”(彼前5:5)。

一、彼此顺服的前题:顺服主

顺服神是爱神的表现(约14:23);而顺服是藉着遵行神的话语实践出来的。对爱有深刻体会的使徒约翰说:“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壹5:3)

A. 耶稣基督的榜样

耶稣基督本是神的儿子,“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因为人的不顺服,神差遣自己的独生子到世上来;因着基督顺服至死,我们得以因信称义(罗5:19)。

B. 顺服主的操练

顺服主,就是离开自我中心,把生命的主权完全交给主。

1. 完全的信靠:神的儿女相信神永远的旨意是最好的,超出人的所求所想。

2. 信心的实践:无论处在任何景况中,都顺服神的安排(来11:6)。

顺服神,就是凭信接受神的最好,这是献给神最好的祭物(撒上15:22)。

二、彼此顺服

神不单要求信徒顺服他,他也吩咐信徒彼此顺服。

A. 圣经教导

1. 弗4:1-3:“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

2. 腓2:1-5:“在基督里若有什么劝勉,爱心有什么安慰,圣灵有什么交通,心中有什么慈悲怜悯,你们就要意念相同,爱心相同,有一样的心思,有一样的意念……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

3. 彼前5:5-6及其他:“你们年幼的也要顺服年长的。就是你们众人也都要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年幼的应当顺服年长的;平信徒应当顺服那些为信徒灵魂时刻警醒的属灵领袖(来13:17);做儿子的应当顺服父母(参弗6:1;西3:20);做百姓的,应当顺服在位掌权的(彼前2:13-14);做妻子的,应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弗5:22)。

B. 彼此顺服的实践

唐崇平牧师对基督徒“彼此顺服”的实践,提出了几个原则:

1. 教会是神所建立的,是属于神的。耶稣基督是教会的头,信徒应当尊重基督的榜样,乐意服侍人,谦卑顺服,与众人和睦,好叫基督在我们的行事为人上得荣耀(参西3:17;林前10:31)。

2. 信徒之间应当和睦相处,亲热相待,甘心乐意地意服侍别人(参腓2:3-4)。因为主耶稣怎样服侍人,我们也要怎样服侍我们的弟兄姊妹。

3. 信徒要学习那些灵命成熟,信心有根基的属灵前辈。在主里的肢体,透过互相学习,大家的生命都得到造就和属灵的益处(来13:7-8)。

4. 信徒要存敬畏神的心来实践彼此顺服:“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彼前2:17)

三、小结

彼此顺服是神的教导,也是团契生活中美丽的关系。注意彼此顺服中的“彼此”这个词,是需要弟兄姊妹一同基于神的爱来实践的。顺服不是对别人的要求,藉此操控别人;相反是对自己的要求,谦卑自己去顺服团契中的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