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认识基本的解经原则

一、先尽量按字面解释

从前,神是用人所能领会的方式默示人写下圣经的;今天,我们读圣经的时候,也应该照着经文的字面意义来领会神的意思,不要轻易加上属灵的象征。例:耶稣“变水为酒”这个神迹,那6口石缸就是6口石缸,水就是水,酒就是酒,并没有特别象征什么,我们就不应该轻易解释:石缸预表什么,水预表什么,酒预表什么。

二、按文体与文法解释

1. 要知道,圣经不同的经卷、不同的段落都各有不同的文体。解经的时候,必须弄清楚,所查考的经文是什么文体。是散文或诗歌?历史或预言?智慧文学或启示文学?书信或比喻?例:查考诗篇,读到诗人说:“我每夜流泪,把床榻漂起,把褥子湿透”(诗6:6)的时候,就要了解既然是诗歌的体裁,当然会用到很多明喻或隐喻的象征笔法或夸张的笔法,就不能勉强以字面的意义解释,也不能随便用灵意来解释。

2. 圣经里的一些话,虽然不是诗歌体裁,却是象征或比喻的句子,也不适宜按字面的意思来解释。例:耶稣说:“若是你的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其实这是用严厉的语气叫人除去导致人犯罪的根源,并不是真的叫人砍掉自己的右手。

三、按历史与背景解释

尝试置身在圣经时代,置身在当时听众的环境和情况中,才能设身处地明白经文原来的意思。所以,应该认识经文的历史背景、当时的宗教礼仪、社会习俗、地理环境等。例:保罗提到亲嘴问安、主耶稣教导门徒彼此洗脚,都有深厚的社会习俗为背景,解经的时候不可不知。

四、以经解经

1. 引证他处经文为根据来解释经文,就是以经解经。整本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所以无论解释哪一段经文,都必须符合整本圣经之信仰,不应互相矛盾。圣经具有自我解释的特性,各书卷能互为解释,显明真理。正如钻石才能割开钻石,也只有钻石才能琢磨钻石。以圣经解释圣经不但合理,也是正确解经的不二法门。

2. 例:创4章里记载,神看中亚伯的供物,却看不中该隐的供物。可是经文却没有说明原因,有些人就为该隐叫屈,甚至为他抱不平。不过,参看来11:4及约壹3:12就知道,亚伯是因信献祭而蒙悦纳的。而该隐不但没有信心,而且是“属那恶者”的。实际上,他这个人本身已有问题,献再多的祭也没有用的。

五、以大解小

就是以原则解释细则,以明显的教训解释不明显的意义,以教训解释比喻,以卷解章,以章解节,以节解字。例:关于吃拜偶像的食物这件事,圣经并没有清楚地一条条开出条例细则,却有原则性的教导(林前10:14-33)。这就是以原则解细则。同样,信徒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圣经没有明文指示或规定的,都可以用这个原则来处理。

六、综合整本圣经来解释

圣经各卷书,各有其宗旨与特征,必须明白各书卷独特之处,以及各书卷之间的关系,全面研究各书卷,掌握整本圣经的真理。遇到难解的经文,或教义方面的问题,不是单凭一卷书来解释,而是以整本圣经,多方参考、研究、综合、串联,以求得圆满的解释。

七、合乎逻辑地解释

有些难解的经文,不同人各有不同的解法,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时就得运用逻辑,以上述几个原则为依归,好好思考谁解得合理,谁更合理,谁强词夺理。这不是高举理性,也不是以理性为权威,而是以理性为工具,看谁最“合”圣经的真“理”。不合理的解经经常颠倒轻重,把绝对的相对化,把相对的绝对化,因此而产生异端,可却还认为自己很合理,其实是蛮不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