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四课 约18-21章

从死里复活,因他名得生命

18-20章进入“荣耀之书”的最后部份,记载耶稣的受死和复活。 

一、受难与受死(约18-19章)

A. 耶稣被捕(约181-11

1. 耶稣在祷告之后,和门徒过了汲沦溪,进了一个园子。从马太和马可福音的记载,可以知道园子的名字叫“客西马尼”,但是约翰福音刻意不提,只轻描淡写地说耶稣和门徒屡次上那里聚集。

2. 约翰福音完全没有记载耶稣在客西马尼非常惊恐而忧伤的祷告,就直接描述出卖耶稣的犹大带领一队兵、祭司长和法利赛人的差役,来捉拿耶稣。约184还特别说明“耶稣知道将要临到自己的一切事”。可见作者刻意营造淡定而平稳的氛围,让读者知道一切事的发生都在耶稣的掌管之中。耶稣甚至主动问捉拿他的人:“你们找谁?”耶稣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实现神拯救人的计划。

3. 那些人说要找拿撒勒人耶稣,耶稣回答:“我就是。”他们一听,就退后倒在地上(约186)。“我就是”在原文是“我是”,这个词在约翰福音有特殊的意义(参第廿一课)。耶稣不但用7个“我是”来表明自己的身分,更自称“我是”,藉此宣告他的神性并自己就是与神同等、道成肉身的神,因为出314记载耶和华神是以“我是”来自称。耶稣说“我是”,暗示他如神一般大有能力,掌管一切,所以捉拿他的人退后倒在地上。耶稣接着发号施令说,让他的门徒离开(约189),应验他从前说过的话。

4. 整段经文让我们知道,耶稣控制整个场面,纵使彼得冲动地削掉大祭司仆人的右耳,但是一切事都在他的掌管中(约1811),要成就天父交托他的救赎工作。

B. 耶稣受审与彼得不认主(约1812-27

1. 耶稣先被带到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亚那面前受盘问,亚那很可能是圣殿中握实权的人。耶稣毫无畏惧,对亚那这种私下不光明的审讯提出质疑;甚至有个差役掌掴耶稣,他仍旧理直气壮地回应。

2. 耶稣被盘问时,彼得也在外面受到一些人的查问。他却连续3次不承认自己是耶稣的门徒,正如耶稣之前所预言的(约1338)。作者刻意把耶稣被盘问的情节,夹在彼得也被查问但不认主的情节中间,而且没有提到他之后懊悔和痛哭,为要突显人虽然如此软弱、无能、失败,耶稣却早已预知及掌管一切。人的软弱和失败,无法阻止耶稣的爱和拯救。因为不久之后,复活的主会亲自来挽回这个3次不认他的门徒,重新建立他。 

C. 耶稣被判死刑(约1828-1916

1. 犹太人把耶稣带到罗马巡抚彼拉多面前,控告耶稣是“作恶的”,却举不出他作恶的事实。彼拉多知道他们控告耶稣,只是因为宗教和神学上的争论,所以希望他们把耶稣带走,按着他们的律法去处理就好了。没想到犹太人却说:“我们没有杀人的权柄。”作者在约1832加了一个注解:“这要应验耶稣所说自己将要怎样死的话了。”

2. 约翰在字里行间一直强调,自始至终所有事的发生,都在耶稣的预知和神的计划中。有位圣经学者说:“控告耶稣的犹太人和罗马的审判者,其实都是按照那位天上编剧所写的剧本来演出的。”使徒行传也有表达类似的观念(徒427-28)。

3. 无论人的心思意念是好是坏,所有事的发生都在神的掌管之下,没有任何一事超出他的旨意,万事都要成就他意旨所预定的。面对人生许多意想不到,甚至忧愁悲伤的事,愿主打开我们属灵的眼睛,让我们如同约翰一样,看见神掌管一切,并相信在将来,主必使我们的忧愁变为喜乐,如同主应许门徒的(约1622)。

4. 彼拉多想知道为什么犹太要置耶稣于死地,所以问耶稣:“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这个罪名应该是犹太人对耶稣的控诉,希望藉由耶稣自称犹太人的王构成政治叛乱的理由,说服彼拉多判耶稣死刑。耶稣说他确实拥有一个国,但不是这世界的;耶稣也承认自己是王,是真理的王。

5. 彼拉多不是很明白耶稣的话,但知道他没有发动任何政治上的叛乱,因此说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更刻意找了个穷凶极恶的强盗巴拉巴,问犹太人愿意释放哪一个。彼拉多以为犹太人会选择释放耶稣,没想到他们宁可释放巴拉巴,也一定要杀死耶稣,更要求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彼拉多在群众压力下,最终同意判处耶稣钉十字架的死刑。

D. 耶稣被钉十字架(约1917-42

1. 耶稣背着自己的十字架来到髑髅地(各各他),被钉上十字架。约翰没有描述妇女为耶稣嚎啕痛哭,也没有记载古利奈人西门被迫为耶稣背十字架的事。约翰记载耶稣受死的经过时,重点放在耶稣的身分及圣经的应验上。

2. 彼拉多用3种文字,把耶稣的身分“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约19:19)写在一块牌子上,安在耶稣的十字架上。神藉着一个对真理一无所知的外邦人,宣告了耶稣的真实身分─旧约圣经所应许、犹太人长久以来等待的弥赛亚基督。

3. 约翰接着列举一连串圣经预言的应验,来证实耶稣的身分:

a. 约1923-24─罗马兵丁把耶稣的外衣分成4份,又为他的里衣拈阄,应验了诗2218

b. 约1931-3336─打断钉十字架的人的腿,可以加速死亡。但兵丁发现耶稣已经死了,就没有打断他的腿,应验了民912,证实耶稣就是神所命定那除去世人罪孽的逾越节羔羊。同时也应验了诗3419-20,证实耶稣虽然被判处死刑,却是个没有犯罪的义人。

c. 193437─为了确认耶稣已经死亡,有个兵丁拿枪扎耶稣的肋旁,应验了亚1210。耶稣被枪所扎,证实他就是犹太人甚至全世界的人都应当仰望的神的儿子,要用圣灵为人施洗。

4. 耶稣按着神的旨意,完成拯救世人的救赎行动,身体被安放在一座新坟墓里,等待复活的时刻。 

二、复活与显现(约20章)

A. 耶稣复活(约201-9

7日的第一日,抹大拉的马利亚、西门彼得,还有耶稣所爱的那门徒(使徒约翰),先后来到耶稣的坟墓,发现坟墓前的石头已经挪开,坟墓里也只剩下细麻布和裹头巾,耶稣的身体已经不在了。 

B. 耶稣显现

1. 2010-18─抹大拉的马利亚独自在坟墓外面哭,耶稣向她显现,并要她去告诉门徒主已经复活的消息。约2017“不要摸我,因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这话极可能是安慰马利亚,因为她怕耶稣又消失,所以紧抓住他。耶稣因此安慰她:放心吧!不需要这样紧抓住我,因为我还没有要升上去见我的父,我离去的时间还没到。

2. 约2019-23─当天晚上,耶稣向门徒第一次显现。耶稣不但向他们展示手上的钉痕和肋旁的枪伤,证实他真的已经复活了;同时也向他们颁布传福音的大使命(约2021),然后向他们吹一口气,使他们领受圣灵。这个动作很有可能只是象征性的预演(约167)。门徒真正领受圣灵,是耶稣升天离去之后的五旬节当天。

3. 约2024-29─过了8天,耶稣第二次向门徒显现,重点是向多马显现。因为耶稣第一次显现时多马不在场,其他门徒说耶稣已经复活,他却不信。耶稣向多马显现时,特别让他亲自摸到他,但是耶稣也因此责备多马(约2029)。如今,我们都是有福的人,因为我们虽然没有看见耶稣,却相信了他(彼前18-9)。

三、约翰福音后记(约21章)

A. 挽回彼得(约211-23

1. 耶稣在提比哩亚海边第三次向门徒显现。耶稣指点门徒,让他们捕了153条大鱼。这是耶稣复活后所行的神迹,也是约翰福音的第八个神迹。

2. 耶稣和门徒在岸上一起用早饭后,公开地连续问了彼得3次:“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你爱我吗?”“你爱我吗?”这是因为彼得在耶稣被卖的那一晚,也是在公开场合中连续3次不承认自己是耶稣的门徒。

3. 彼得犯的罪,不比卖耶稣的犹大轻。因为在人面前不认耶稣的,耶稣在天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太1032-33)。彼得犯的罪,足以让他和犹大有同样的结局,但是耶稣乐意再给彼得机会。耶稣乐意赐下恩典,藉着他的话语来挽回彼得,使他再次得着救恩之乐。

B. 结语(约2124-25

约翰没有记载耶稣所行的所有事,因为他写作约翰福音有一个目的(约2031),也是4卷福音书的写作目的。福音书记载的就是耶稣所赐下的恩典,使人藉着福音书来认识耶稣,聆听主的话语,从而得着救恩之乐,领受从主而来的永活生命。 

参考书目

1. 史特劳斯着。蔡蓓、蒋虹嘉译。《福音书与耶稣生平》。美国:麦种,2013

2. 米尔恩着。邹乐山译。《字字珠玑─细读路加福音》。台北:改革宗,2017

3. 孙宝玲。《新约圣经研究导论》。台北:校园,2018

4. 孙宝玲。《路加福音析读》。香港:基道,2005

5. 孙宝玲、黄锡木。《耶稣生平与福音书要领》。香港:基道,2002

6. 吴道宗。《约翰福音析读》。香港:基道,2006

7. 罗斯着。林千俐译。《字字珠玑─细读马太福音》。台北:改革宗,2009

8. 张略、黄锡木。《马可福音析读》。香港:基道,2003

9. 黄汉辉。《马太福音析读卷上、下》。香港:基道,2016

10. 黄锡木。《新约研究透视》。香港:基道,1999

11. 强斯顿。林千俐译。《字字珠玑─细读约翰福音》。台北:改革宗,2015

   12. 滕慕理。《新约综览》。香港:宣道,1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