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救赎论
一、人论—人是什么?
A. 人是受造物
1. 人是由神创造出来的(创1:26-31,2:4-7),是受造物,因此没有神的本质。人与神之间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
2. 人离了神,什么也不能做(约15:5)。人的生活、行动、存在,都在乎神(徒17:24-28)。
3. 作为受造物的人,需要向神负责。神为人设下界限(创2:16-17),但同时有丰富的预备(创3:22)。
4. 与其他受造物不同,神赋予人自由意志。可惜人错误运用自由,结果被赶出伊甸园(创3:24)。
B. 人有神的形象
在各样受造物中,唯有人是神照着自己的形象、样式创造出来的(创1:26)。
二、罪论—人如何堕落?
1. 人的堕落,始于人要通过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企图像神(创3:5-6、22)。
2. 堕落的后果是杀害他者(创4:1-8),同时自己也无法生存下去。
3. 堕落是从亚当吃了禁果而来。世人同样犯了罪,要面对死亡的审判。死亡是犯罪的结果,同时也是人人都犯罪的证据(罗3:23,5:12)。
三、救赎论
1. 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救赎(约3:16,14:6;徒4:12)。
2. 因信称义:
a. 人不能自救,只能靠神的恩典,凭信心接受救恩(罗8:29-30,10:17)。
b. 称义是得到神的赦免,被神算为义(罗4:1-8)。
四、信与行
1. 堕落之后,人通过相信耶稣基督,恢复神的形象。这就是福音(林后3:9-11)。
2. 人因信称义,白白得着救恩,连信也是神所赐的(弗2:8)。
3. 成为基督徒后,行为上要反映生命的成长(雅2:21-22、26;太7:18)。基督徒要努力效法基督,活出与恩典相称的生命(弗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