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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防不当的关系—罗加怡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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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女关系
如果辅导员与受助者有不正当的身体接触,甚至肉体关系,将危害整个辅导过程,使受助者觉得更加愧疚、空虚、孤立、无法信任别人、界线模糊、情绪压抑、想自杀、无法集中精神、记忆力衰退,对受助者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因此,辅导员必须紧守道德操守,严禁自己与受助者发生任何不当的男女关系。同时,辅导员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例如,在进行辅导之前,尽量让教会或辅导机构人员知悉辅导员与受助者所在的地点,而且避免在辅导环节以外的场合单独约见受助者。在辅导过程中,辅导员要格外警惕这方面的问题,例如,轻拍肩膀可能是一种鼓励的举动,但也可能令受助者产生误会,所以必须小心。另一方面,就算没有身体接触,眼神接触也可能引起误会,所以辅导员必须先处理自己与异性相处的内在情绪问题,才能谨慎自守,既保持自然亲切的态度,又避免陷入情欲的试探里。
二、双重关系
因为客观因素的限制,当辅导员人手缺乏而求助者却大有人在,将形成一个两难的状况:辅导员可能同时是受助者的牧者、教会肢体、朋友、同事,使两人之间除了单纯的辅导员与受助者的关系之外,还多了一重关系。这种双重关系给辅导过程带来几方面的问题:
1. 双重关系会侵蚀和扭曲专业的治疗关系,令双方之间的明确界线和规范模糊不清,降低了判断和分析的客观性和力度。
2. 双重关系会带来利益冲突,例如,身为同事的辅导员知道受助者的“秘密”之后,可能会调动受助者本来的工作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受助者可能选择性地透露自己的隐情,使辅导的效果受到影响。
3. 双重关系可能伤害受助者,例如,身为教会肢体的辅导员可能把受助者的“秘密”转告给教会其他肢体,使受助者的名誉受损。
为了减低双重关系带来的影响,最好的方法是把朋友或肢体转介给对方不认识的辅导员,使辅导关系单纯化。如果资源实在有限,别无他法的话,最好在与对方进入正式的辅导关系之前,先约法三章,明确定下协议,辅导员要书面保证把受助者的内情保密,并告知受助者预期可能发生的问题和冲突,与受助者协商对策,并取得受助者的书面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