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伯406-426

神第二次在旋风中向约伯显现,谈论的主题是神的公义。 

一、谁可以当法官?(伯406-4134)

1. 约伯根据自己人生的经验来定神有罪但神要约伯知道:约伯没有像神一样的臂膀,约伯发怒却无法使骄傲的人降卑无法恶人践踏在脚下甚至没有能力救自己。人或许外表体面,却没有真正的威严,使别人打从心中降服。因此,人没有资格当审判官,更遑论审判神了。对于神的质问,约伯无法回答。

2. 在伯4015神似乎给约伯一个平反的机会。如果拿受造物(人)和创造主来比较是不公平的话,那么可以拿同样为受造物的人和河马比较。在此,河马相当于神的代表,因此如果人能够胜过河马,那么人或许还有成为审判官的机会,定神的罪。换句话说,神要约伯以行动来证明自己是个能够执行判决结果的法官,因为有执行力的法庭才有公信力。

3. 对于神的这个提议,约伯仍然无法回答。人就算可以设法抓住河马,也还是无法控制万物。人不像神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因此没有统管万物的公信力。

4. 伯41章神又提议另一个代表他的动物—鳄鱼,让约伯以战胜鳄鱼来证明自己足以审判世界。人显然无法轻易征服鳄鱼,把它当作玩具、宠物或奴仆。神因此指出,如果人连鳄鱼都无法制服,怎能在神面前站得住,甚至大放厥词呢?(伯41:10-11)

5. 神在描述鳄鱼时同样巨细遗,流露出十分喜爱受造物的情感。神要让约伯知道,人更是让他喜爱的,更是他视为珍宝的。而这位了解所有受造物的神是最适合做审判官的,因为没有任何事物能从他眼前逃脱。 

二、伯42:1-6

约伯听了神的话,承认自己的无知和人的渺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