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伯40:6-42:6
神第二次在旋风中向约伯显现,谈论的主题是神的公义。
一、谁可以当法官?(伯40:6-41:34)
1. 约伯根据自己人生的经验来定神有罪,但神要约伯知道:约伯没有像神一样的臂膀,约伯发怒却无法使骄傲的人降卑,无法把恶人践踏在脚下,甚至没有能力救自己。人或许外表体面,却没有真正的威严,使别人打从心中降服。因此,人没有资格当审判官,更遑论审判神了。对于神的质问,约伯无法回答。
2. 在伯40:15,神似乎给约伯一个平反的机会。如果拿受造物(人)和创造主来比较是不公平的话,那么可以拿同样为受造物的人和河马做比较。在此,河马相当于神的代表,因此如果人能够胜过河马,那么人或许还有成为审判官的机会,定神的罪。换句话说,神要约伯以行动来证明自己是个能够执行判决结果的法官,因为有执行力的法庭才有公信力。
3. 对于神的这个提议,约伯仍然无法回答。人就算可以设法抓住河马,也还是无法控制万物。人不像神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因此没有统管万物的公信力。
4. 在伯41章,神又提议另一个代表他的动物—鳄鱼,让约伯以战胜鳄鱼来证明自己足以审判世界。人显然无法轻易征服鳄鱼,把它当作玩具、宠物或奴仆。神因此指出,如果人连鳄鱼都无法制服,怎能在神面前站得住,甚至大放厥词呢?(伯41:10-11)
5. 神在描述鳄鱼时同样巨细无遗,流露出十分喜爱受造物的情感。神要让约伯知道,人更是让他喜爱的,更是他视为珍宝的。而这位了解所有受造物的神是最适合做审判官的,因为没有任何事物能从他眼前逃脱。
二、伯42:1-6
约伯听了神的话,承认自己的无知和人的渺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