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课 耶稣的比喻(四)

1. 可8:22-26是一比喻性的神作者在记载迹时会某些细节,以表其象征意

2. 可8:27始,作者不使用“在路上”(可8:27,9:33,10:17、32)。在一路上耶要做什么呢?

3. 可8-10章是一三明治构:

A   瞎子渐渐

    X  3次言受

A'  瞎子完全看

4. 稣乐他的清楚明!

a. 在可8:31耶稣说了4件必须发生在人子身上的事─受苦、被弃绝、被与复活。

b. 可8:32“明明地”在原文是一复合字,原意是“用全部的”,也可以翻作“毫无隐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