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二课 约翰壹书(四)约壹3:4-4:6
一、经文大纲─约壹3:4-4:6的3个试验
A. 道德的试验─顺服、纯洁、公义(约壹3:4-10上)
1. 救主无罪及救人脱离罪(约壹3:4-6)。
2. 看得见的纯洁,显明人的父亲是神或是魔鬼(约壹3:7-10上)。
B. 社会的试验─爱(约壹3:10下-18)
1. 看得见的爱,也显明人的父亲是神或是魔鬼(约壹3:10下、12-13)。
2. 爱是福音的要素(约壹3:11)。
3. 爱是新生命和永生的试金石,因为爱的相反是恨,而恨是罪(约壹3:14-15)。
4. 基督徒爱的动机、标准和能力,是源于基督的牺牲(约壹3:16)。
5. 基督徒的爱不是虚情假意,而是非常实际的(约壹3:17-18)。
C. 附记─含意(约壹3:19-22)
1. 在神面前的确信(约壹3:19-20)。
2. 有效的祷告(约壹3:21-22)。
D. 摘要和转折语─试验和圣灵的见证(约壹3:23-24)
E. 教义的试验─真理(约壹4:1-6)
1. 迫切需要辨别的试验(约壹4:1)。
2. 问题的关键─耶稣基督的身分(约壹4:2-3)。
3. (或许由于教义的问题而显得更重要的)提醒─得胜的能力源于圣灵(约壹4:4)。
4. 教师和学习者同样都忠于使徒所传的福音(约壹4:5-6)。
二、 道德的试验─顺服、纯洁、公义(约壹3:4-10上)
1. “不犯罪”的意思是不惯性地犯罪。“犯罪”一词在原文是现在式直说语气,表示持续并习以为常的行动。
2. 行义的才是义人,犯罪的是属魔鬼,而基督正是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三、社会的试验─爱(约壹3:10下-18)
1. 在说明辨别神的儿女或魔鬼的儿女的原则后(约壹3:10),约翰把重点转向实际生活的层面,就是彼此相爱(约壹3:11)。
2. 约壹3:13─世人恨基督徒,不要以为希奇。
3. 约壹3:14─新移民的观念证明:从社会的文化移民到教会的文化。爱弟兄就知道已经是出死入生了。
4. 约壹3:15─对弟兄的爱是得救的生命表现和证据。没有爱心、恨弟兄的,是杀人的,仍然住在死亡中,没有永生在他里面。
5. 约壹3:16─爱的最高标准由耶稣的榜样呈现。主为我们舍命,所以我们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效法基督为弟兄舍命。
6. 约壹3:17-18─爱的效法不在轰轰烈烈中,而是在日常生活里:
a. 在财物和实际行为上相爱的表现,才是爱神爱人的表现。
b. 相爱不应只停留在言语的层面。
c. 爱会带来实际的行动,而不是空洞的口号。就如同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雅2:20、26),爱心没有行为也是虚假的。既然信心需要行为来证明,同样爱心也要用行为来考验。
四、 爱弟兄的可以在神面前安稳(约壹3:19-24)
1. 神的心比我们宽宏大量。在他面前,我们的心可以安稳,即使我们的心责备我们。因为神比我们的心大(指他的赦免),并且知道一切。
2. 有效的祷告─按主旨意的顺服,是祷告蒙应允的关键。
3. 这里解决基督徒过度敏感的良心问题。我们有3个证据来告诉自己是在主里的:
a. 彼此相爱的表现;
b. 对基督的信靠;
c. 圣灵。
五、教义的试验─真理(约壹4:1-6)
1. 约壹4:1─“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指被灵(“真理的灵”或“谬妄的灵”)所感的人,都要加以试验,而非照单全收。
2. 约壹4:2─诺斯底主义不承认耶稣是道成肉身的基督,所以是属于敌基督者。这里“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不应是判别诸灵的通则,而应深入当时的时代背景来了解这句话的真实意义。
3. 约壹4:4─得胜的基督徒懂得分辨真假。“胜”在此的含义,是指信徒能够抗拒假先知的教导及坚守真理。换句话说,“胜”是从理性的层面来了解,表示那些敌基督并没有成功地欺骗他们。他们的得胜,是因为“那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敌基督者的灵和谬妄的灵]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