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九课 先知书中的弥赛亚预言(一)[16]
一、先知书中的弥赛亚预言(参华德‧凯瑟)
1. 主前8世纪先知─摩9:11-15;何3:4-5;弥2:12-13,5:1-4;赛4:2,7:1-16,9:1-7,11:1-16,24:21-25,28:16,30:19-26,(以下是关于神的仆人)42:1-7,49:1-6,50:4-9,52:13-53:12,55:3-5,61:1-3,63:1-6。
2. 主前7世纪先知─耶23:5-6,30:9、21,33:14-26。
3. 主前6世纪先知─结17:22-24,21:25-27,34:23-31,37:15-28;但7:13-14,9:24-27。
4. 主前5-6世纪先知─珥2:23;该2:6-9,2:21-23;亚3:8-10,6:9-15,9:9-10,11:4-14,12:10,13:7;玛3:1,4:2。
二、经文探讨
A. 赛7:14(童女怀孕生子的预言)
“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的意思)。”
1. 在旧约的先知书中,以赛亚书包含的弥赛亚预言最多。有人统计过,新约有超过400处提及以赛亚书,而在以赛亚书共66章中,有47章的经文曾被新约直接引用或提及,反映以赛亚书是初期教会第二喜爱的旧约经卷(仅次于诗篇),因为读者可以从中获得基督生平的预言。
2. 经文背景(赛7:1-6)─犹大王亚哈斯在位时,亚兰王利汛和以色列王比加,为了报复犹大拒绝加入他们去抵抗亚述人,上来攻打耶路撒冷,王和百姓都很害怕。上主差遣以赛亚去见亚哈斯,叫他不要惧怕,并且吩咐亚哈斯向神求一个兆头。但亚哈斯不想求,表面的原因是他不要试探神。以赛亚先知就在这个情况下,宣告了赛7:14的话。
3. 童女是谁?
a. 赛7:14的“童女”一词,是这节经文的讨论焦点所在。“童女”原文“`alma”,指“在性方面成熟的未婚女子或新婚女子”(创24:43;出2:8;赛7:14;诗68:25;箴30:19;歌1:3,6:8)。因此,RSV把它译作“young woman”(年轻女子),NAS译作“virgin”(童贞女)。其实希伯来文有另一个字“bütûlâ”,主要的意思是童贞女(创24:16;出22:16-17;利21:3、14;申22:19、23、28,32:25等)。
b. 赛7:15-16说,到这个孩子“晓得弃恶择善的时候,他必吃奶油与蜂蜜。因为在这孩子还不晓得弃恶择善之先,你所憎恶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见弃。”也就是说,当这个孩子仍未长大之时,二王就会见弃。有学者因此主张,赛7:14所提及的,应该是在以赛亚、亚哈斯王时期发生的事,就是指他们两人都能够目睹的一个婴孩的诞生。
c. 这个当时出生的婴孩到底是谁,还没有确定的答案。可能是以赛亚自己的儿子(参赛8:3),也可能是其他人所生的儿子。因此,在以赛亚的时代,赛7:14的“`alma”应该是指一个已婚的女人。
d. 新约的马太福音引述这段经文指耶稣由童贞女玛利亚所生,马太显然是按“`alma”另一个可能的意思(童贞女)来理解这个字。太1:23“童女”(parthenos)在希腊文的意思就是“处女”或“童贞女”。因此,“`alma”这字在这节经文中扮演了双重的任务:在以赛亚书是指一个已婚的女人,在马太福音则是指一个童贞女。假如赛7:14所用的字不是“`alma”而是“bütûlâ”(童贞女),就限制了这节经文在以赛亚时期的应验了。
B. 耶23:5-6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他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
1. 华德‧凯瑟指出,耶利米年轻时蒙召,本来是怀着极大的盼望投入事奉的,期望百姓会悔改,国家会复兴。可是,不但他所传讲的,就连他本人,也不受一般人的欢迎,以致他因着所传讲的信息而受到极大的逼迫。幸而神与他同在,加上他对神的盼望,就成为支持他走下去的动力。
2. “日子将到”这个片语,在耶利米书出现了16次,全都是用来引入对将来盼望的信息。
3. “苗裔”一词,在不同的先知书中都用来指那位弥赛亚君王。例:
a. 耶33:15“当那日子,那时候,我必使大卫公义的苗裔长起来;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
b. 亚3:8“大祭司约书亚啊,你和坐在你面前的同伴都当听。(他们是作预兆的。)我必使我仆人大卫的苗裔发出。”
c. 亚6:12“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那名称为大卫苗裔的,他要在本处长起来,并要建造耶和华的殿。’”
d. 赛11:1“从耶西的本必发一条,从他根生的枝子必结果实。”《和修》的翻译更清楚:“从耶西的残干必长出嫩枝,他的根所抽的枝子必结果实。”这“嫩枝”,是从一棵倒下来的树的树干生发出来的。
4. 耶23:5-6的宣告是,神会兴起一位像大卫的君王。只有大卫的儿子基督,才能够完全满足这个预言。他必掌王权,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在历史上只有大卫的儿子耶稣,才符合这个预言。他掌王权,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不过,在新约提及弥赛亚的预言时,并没有清晰地提过这段经文。
C. 结17:22-24
“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要将香柏树梢拧去栽上,就是从尽尖的嫩枝中折一嫩枝,栽于极高的山上;在以色列高处的山栽上。他就生枝子,结果子,成为佳美的香柏树,各类飞鸟都必宿在其下,就是宿在枝子的荫下。田野的树木都必知道我耶和华使高树矮小,矮树高大;青树枯干,枯树发旺。我耶和华如此说,也如此行了。’”
1. 经文背景─结17:1-10是个寓言,而结17:11-21是以西结先知的解释。当时大概是耶路撒冷陷落的前夕(主前587年),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已入侵耶路撒泠,把犹大王和一干人等掳去巴比伦,立西底家为王,取代约雅斤。后来西底家愚昧地反叛,靠拢埃及,结果,在他所有逃亡的军队被消灭之后,自己也被掳去巴比伦。
2. 在结17:22-24,神告诉先知:
a. 他要将香柏树梢拧去栽上,就是从尽尖的嫩枝中折一嫩枝,栽于极高的山上。其中的“山”,应该是指锡安山。
b. 这嫩枝的生长是奇妙的。他生枝子,结果子,成为佳美的香柏树,各类飞鸟都宿在其下,就是宿在枝子的荫下。
3. 有学者认为,以西结本身根本不晓得这个预言会如何应验。对当时被掳的以色列人来说,这棵树宇宙性的影响力,是不能想像的。当所有的树,也就是地上所有的王朝、国家,都目睹这棵树的荣美时,自然会来寻求它的保护,并在它面前俯伏下拜。这就是“各类飞鸟都必宿在其下,就是宿在枝子的荫下”的意思。除了大卫那最伟大的子孙耶稣基督以外,没有人可以应验这棵树享有终极地位的预言。
D. 结论
旧约学者对弥赛亚预言的看法不同。部份学者,像华德‧凯瑟,认同旧约(包括先知书)是充满弥赛亚预言的。可是,也有另一些学者认为,弥赛亚预言在旧约是罕见的。以上提到的3段经文,其中因为新约曾引用赛7:14,因此可以相当肯定地说,耶稣基督的出生是这节经文终极的应验,而赛7:14就是弥赛亚预言。至于其他新约没有引用过的经文是否属于弥赛亚预言,就有讨论的空间了。
[16] 华德‧凯瑟着,祈遇、邓元尉译:《旧约中的弥赛亚》(台北:华神,2012)。
赖建国:《旧约中的弥赛亚预言》(香港:天道,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