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基督论
一、尼西亚会议
A. 尼西亚会议之前有关基督论的谬误
1. 伊便尼主义─否定基督的神性,否定童女生子。
2. 幻影说─基督“人”的身分及其受苦都是不真实的。
3. 马吉安主义─弥赛亚不是先知预言的那一位,也不是马利亚之子;耶稣是以成人的样式突然出现在世上。
4. 灵智主义─藉着授与知识,可以使堕落人性里的神圣部份得释放。基督从灵界下降,在某个时刻把自己和历史性人物耶稣联合。
B. 尼西亚会议的决议
《尼西亚信经》强调基督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唯有如此,他的救赎工作才能成就。
二、迦克墩会议
确定基督人性的完全,以及基督的神性、人性结合。
1. 神是3个位格在一个本体中。
2. 耶稣是二性(神性和人性)在一个位格中。
3. 耶稣是真正的人,除了没有罪以外,“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来2:17)。
三、基督的位格和神人二性
A. 位格的定义
1. “位格”一词在新约出现4次,其中来1:3指耶稣是“神本体的真像”。“本体”表达了父子的同性、同质、同体。
2. 后来希腊教父用这个词来表达相反的观念:父子位格不同,本体却相同。
B. 基督的神性和人性
1. 基督的神性:
《使徒信经》:“我信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我们的主”。
a. 就神性而言,耶稣基督是神的独生子,在永恒中就被神所生,与神同荣同尊。
b. 耶稣是神(腓2:6-7)。因此,耶稣有权柄重新诠释神的律法(太5-7章),有能力赶鬼治病、平静风浪、叫死人复活(约11:38-44)、赦免人的罪(太9:1-8),也不受安息日的规矩限制(太12:1-8)。
2. 基督的人性:
《使徒信经》:“因圣灵感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
a. 按肉体而言,耶稣从马利亚而生,是大卫的后裔(罗1:3;太1:1-17)。耶稣是真实的、完全的人,具有人的意志情感(太26:38;可14:36;路2:52;约11:35;来2:14,5:7)。
b. 如果基督不是真正的人,就不能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也不能升高,使万物“称耶稣基督为主”(腓2:11)。
C. 神-人位格
1. 《迦克墩信经》对“神人二性”的说明─神人二性在基督里的结合是两者“不混”、“不换”、“不区”、“不分”的结合。
2. 神人二性的结合─耶稣是“两性、一位”。“两性”指耶稣具备神性和人性,“一位”指耶稣具有“神-人两性”的位格。
四、结语
耶稣基督的神人二性非常重要:
1. 只有一位完全的神能拯救有罪的人;
2. 只有完全的人才能藉受苦受死,代替世人成为祭物,正如保罗所言:“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