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

圣经论

 

一、默示论

1. 默写论─作者机械性地按圣灵读一句写一句。

2. 直觉论─把灵感、洞察力赐予作者去写作。

3. 光照论/动态论─在作者的思想中工作,容许作者在用词和表达方式上有选择。

4. 逐字论─主导作者的思想外,更用长时间去塑造他。

 

二、正典的形成

A. 正典的概念

早期教父认定正典必须出于的默示。那些由特别默示的人所写的书卷,成为普世教会认可的正典圣经。

 

B. 旧约圣经

1. 基督教的旧约正典是希伯来圣经。希伯来圣经早在公元2世纪已被犹太人确认为权威。

2. 耶稣指出圣经的分类: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诗篇(路2444

 

C. 新约圣经

1. 部份新约书卷于1世纪末、2世纪初已被视为权威。至5世纪,新旧约正典圣经的书目渐渐成形,得到大公教会的承认。

2. 当时主教决定一卷书是否纳入正典,所采用的准则包括书卷的基本信仰、使徒性、古老性、正统性、大公性、是否神的默示等。

 

三、圣经无误论

A. 完全无误论

圣经整体毫无错误。严格而言,这观点认定圣经原稿在正确解释下完全无误。

 

B. 有限度无误论

圣经中有关救恩的记录真确。同时圣经有人为及文化的成,有可能出错。以符类福音为例,同一事件在不同作者笔下会有出入(例:331-35;路819-21)。

 

四、圣经的权威

1. 圣经是的话语。

2. 圣经本身的内证(提316)─耶稣把旧约圣经和自己的教导都看作是的话语(路2444使徒也见证圣经是的话(林前153)。

3. 教会在圣经权威之下,接受圣经的检视、督责与更新。

4. 基督徒必须尊重圣经,用心阅读、研究、理解、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