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
圣经论
一、默示论
1. 默写论─作者机械性地按圣灵读一句,写一句。
2. 直觉论─神把灵感、洞察力赐予作者去写作。
3. 光照论/动态论─神在作者的思想中工作,容许作者在用词和表达方式上有选择。
4. 逐字论─神除了主导作者的思想外,更用长时间去塑造他。
二、正典的形成
A. 正典的概念
早期教父认定正典必须出于神的默示。那些由神特别默示的人所写的书卷,成为普世教会认可的正典圣经。
B. 旧约圣经
1. 基督教的旧约正典是希伯来圣经。希伯来圣经早在公元前2世纪已被犹太人确认为权威。
2. 耶稣指出圣经的分类: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诗篇(路24:44)。
C. 新约圣经
1. 部份新约书卷于1世纪末、2世纪初已被视为权威。至5世纪,新旧约正典圣经的书目渐渐成形,得到大公教会的承认。
2. 当时主教决定一卷书是否纳入正典,所采用的准则包括:书卷的基本信仰、使徒性、古老性、正统性、大公性、是否神的默示等。
三、圣经无误论
A. 完全无误论
圣经整体毫无错误。严格而言,这观点认定圣经原稿在正确解释下完全无误。
B. 有限度无误论
圣经中有关救恩的记录真确。同时圣经有人为及文化的成分,有可能出错。以符类福音为例,同一事件在不同作者笔下会有出入(例:可3:31-35;路8:19-21)。
四、圣经的权威
1. 圣经是神的话语。
2. 圣经本身的内证(提后3:16)─耶稣把旧约圣经和自己的教导都看作是神的话语(路24:44),使徒也见证圣经是神的话(林前15:3)。
3. 教会在圣经的权威之下,接受圣经的检视、督责与更新。
4. 基督徒必须尊重圣经,用心阅读、研究、理解、诠释。